不能凭空追问慈善资金来源
沈天鸿
有一母见信饥,饭信。有疑者阻之,谓漂母曰:“尔饭何来?盗乎?劫乎?受贿者耶?”母叹曰:“善乃被疑为恶,世人之心,乃至于此哉!”
——韩信漂母的故事已是典故,上面我写的这则故事是“故事新编”,之所以新编一下,是因为读到被转载的程益中先生于5月2日发表的一篇短文。全文是:
“陈光标首善门事件要义:1 追问资金来源仍是根本;2 弄清实捐数字大有意义;3
陈氏怪诞的见人撒钱行为艺术,很雷人,也冒犯受捐者尊严,批评其捐款行为中的不当和施舍成分,有利于慈善文化正本清源回归正道;4
反思慈善体制!中国慈善事业已声名狼藉,如果放任陈氏首善门事件不明不白,那就是最后一击。”
程益中先生是现代传播集团副总裁、《东方企业家》杂志及《汽车生活》杂志执行出版人。按说他应该是很现代了,却有如此奇异甚至怪异的思维,让人感叹。
认为追问慈善资金来源是“根本”,即是第一要事的程益中,要追问的实际是什么?实际就是怀疑慈善资金来源是不是偷来的、抢劫来的、骗来的、受贿来的、拾到的,也就是慈善资金是不是违法得来的。表面上看,程益中先生要求追问的仅仅是陈光标慈善资金的来源,但其实不是,因为,在提不出陈光标慈善资金来源违法的任何证据的情形下,没有人有权追问陈光标慈善资金的来源。没有任何违法证据而可以追问慈善资金的来源,那么,只追问陈光标这个人的慈善资金来源就对陈光标极其不公正,甚至是侮辱,是对其人身权利的侵犯。——这个推论我想是成立的,程益中先生也会同意。那么,谢谢之后我接着再推论了:
因此,实际上程益中先生是要求追问所有有慈善行为者的慈善资金的来源是否非法或者违法。
推理完看看“追问所有有慈善行为者的慈善资金的来源是否非法或者违法”这句话,我自己都吓了一下:这是什么心理?这样“追问”(实际是追查),还有人愿意做慈善吗,还有慈善事业吗?
再一点,程益中先生不会不明白,追问(追查)慈善资金的来源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职权,程益中或者其他任意个人都没有这个职权。而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也不能因为自己有这个职权,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凭空就随时去追问(追查)某慈善资金的来源。
从逻辑上说,如果必须先追查慈善资金的来源,证明它是合法的才能认可这一点成立,那么,也就必须要追查每一个消费者包括程益中先生消费时所付资金的来源,因为没有追查谁知道那资金是不是偷来的、抢劫来的、骗来的、受贿来的,或者拾到的?——这很荒唐吧?没办法,程氏这个逻辑推广而得出的结论就是这样。
当然,我不是说不能追查慈善资金的来源,如果有违法嫌疑证据,当然应该要查,但是,绝对不能莫须有地先认为有罪。
“陈氏怪诞的见人撒钱行为艺术,很雷人,”这看法我同意。但是,是不是冒犯了受捐者的尊严,那是受捐者自己判断的事。漂母给饭给韩信吃,和陈氏把钱塞给人,在行为方式和行为本质上是相同的,而韩信就没觉得漂母这样做是冒犯了自己即受捐者的尊严。“批评其捐款行为中的不当和施舍成分,有利于慈善文化正本清源回归正道”这句话我不大同意了:捐款行为中的不当当然可以批评(陈的捐款行为有什么不当?是说他张扬?张扬并不危害程所说的慈善文化的“正道”。),但是,其捐款行为中的施舍成分也要批评?捐款,或者说行善,它的本质就是施舍(施舍的词义是给人财物),不施舍就是不捐款,程益中先生否定施舍,也就否定了慈善,怎么还能“有利于慈善文化正本清源回归正道”?
我不是要为陈光标辩护,而且我也不能肯定陈光标慈善资金的来源合法或者不合法,我只是在政府职能部门没有认为陈光标慈善资金来源可疑或者违法之时,不同意程益中先生这个建立在多疑基础上要求追问陈光标慈善资金来源的观点,不同意他对“施舍”和“慈善”的理解,虽然网上同意他这个观点的人很多。
身为现代传播集团副总裁、《东方企业家》杂志及《汽车生活》杂志执行出版人,并且曾经是南方都市报总编辑、新京报总编辑的程益中都有此心态,当前中国的人心状态,可想而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