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了一本自己的诗集,自己写了个序,贴在这儿——
《另一种阳光》自序
沈天鸿
诗为什么被公认为文学的最高样式?在我看来,这是因为诗是唯一一种能将一切,即现实、历史和精神送交检验的文体。
能够在一首诗里包容多种可能性并且使混乱得到平衡,能够以自己作品的整体揭示所处的时代,显示人类的存在状态与性质,体现人类广袤的可能性,则是对诗人思想和技艺的检验。
没有人敢说自己做到了这些,通过了这种检验。我也同样。我只是一直在努力而已。
基于上述我对诗的理解,我的一首诗里常常包含复杂的有时是矛盾、冲突的情感和思想。这样写诗,借用我《始皇兵马俑·那匹马》中的两句诗来说,是“与自己为难\
和人们作对”——加大了自己写诗的难度,也增加了一些读者阅读的难度。但我相信,不如此就不能使一首诗以它极其有限的文字去尽可能地包涵、承载尽可能大的容量。而没有写作的难度,写出的应该只能是“东西”而不是艺术作品。
我的写作是从旧体诗词开始的,然后是散文、新诗、小说、文学理论。开始写作散文、新诗就恰逢文学革命(“新时期文学”开始),很自然地,文学革命影响了我,我也以自己的作品和理论回应或者说参与了这次文学革命。就诗歌而言,我以《现代诗学》(昆仑出版社。2005)建立了我的现代诗学理论体系。简单地说,我提出了“反抒情”(冷抒情),并指出它是现代诗的特质,现代诗以此区分于此前的诗歌。我使用“反抒情或思考”这个互释性词组,指出现代诗具有的思的性质。对意象、反讽、隐喻、象征、张力、叙述、变形、零度等等术语给出了我的定义,阐述了意象等等以及结构、意境、时间、空间等等古典与现代的区别,论述了它们在现代诗中的构成和作用。突出强调了语言的自述和深层结构的重要性。这些定义和论述,推翻或者修正了文学理论界一直沿用的索绪尔、罗兰·巴尔特、艾略特、布鲁克斯、泰特等人的相关定义或者观点——《现代诗学》中所收文章在出书之前,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起就陆续发表,我的理论术语和观点被日益广泛地使用,包括被高校列入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必读书目”或用于授课,应用于汉语言文学、语言学、新闻学、广告学、外国语等专业,并且从未有过质疑或反驳。这表明,我的诗学理论虽然肯定仍有不足,但它是能够成立的。在这篇序中说到这些,是想以此说明,我的诗歌写作与我的诗学理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读读我的诗再读读我的《现代诗学》,也许可以双向增加了解。
上世纪末我回答《诗选刊》“当代中国诗人答问录”时回答过一个提问——“您认为好诗有没有标准?什么标准?”我的回答:“当然有标准。简单地说,这就是‘好’,或者说‘很有诗味’——我仍坚持诗必须有‘味’,而且必须是有‘诗味’。此外当然是思想深度。诗的技巧、语言功力可能都有个限度,而思想深度则是无限的,所以,最后区分伯仲的,就是思想深度如何——广度是包含在深度里的。”附录在这儿,为读者检验我的诗提供一个参考标准。
谢谢读了我这本诗集的朋友们——时间就是生命,所以你们是用生命在读,怎能不谢?
2010.7.4
于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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