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自始至终是真话
(2009-02-27 2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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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真话晋宁县看守所拳脚李荞云南杂谈 |
“躲猫猫”,自始至终是真话
文/刘加民
从网上得到的最新消息,"躲猫猫"不过是看守所里流行的一种"虐囚"行为,“新成员”的“必修课”,比较残酷,死了人不奇怪。请看:
8)躲猫猫:虐待游戏,各地大致一样,规则有小的区别,但受虐对象都必须蒙上眼睛,具体有蒙上眼睛你凭经验可以躲拳脚的,躲过多少拳脚算结束由管理员说了算,有猜拳脚的,猜出谁打的就算结束.(梁丁《监狱流行游戏小百科》http://blog.ifeng.com/article/2271389.html)
我们一起回放一下这个轰动全国的事件:
云南籍男子李荞明在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死了,网友质疑是被打死的。派出所出来解释说是玩躲猫猫不小心撞死的。云南省委宣传部也主动配合,召集网友出来组成考察小组,深入看守所腹地,试图调查取证,还原真相。但是因为程序不合法等原因,没有得到实质性调查的机会。大家空欢喜了,感觉被省委宣传部忽悠了。
甚至有人说,这是"双重躲猫猫"。跟周正龙虎照事件一样,也成了"双重"的案中案、谜中谜。
理解的误区是明显的:对于"躲猫猫",大家普遍理解为小孩子的正常游戏,北方人叫做"捉迷藏"。成年人在监所里玩这个本身就很搞笑,如今玩出人命了,自然打死也不会有人相信的。其实当地派出所发言人,用的是只有少数人能够明白的"躲猫猫"的特殊用法,在特殊环境里的特殊内涵,他们明白无误的告诉人们:那个嫌疑犯在看守所里玩"躲猫猫"的时候不小心撞死了。略微遗憾的是,他没有说清楚,撞的不是墙,而是别人的拳脚。
云南省宣传部组织网友参与调查,也不属于炒作,更不是戏耍民意。他们依法从事,十分严谨。因为司法程序不是随便可以改变的:我让您参与调查,可我并未让你们超越司法程序啊。
很好,很正常,一切都出乎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
2009-2-27
补记
云南网讯 今日下午5时,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云南籍男子李荞明在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死亡一事进行通报。
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称:李荞明系看守所内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
据了解,晋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看守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当班民警分别受到撤职、记过等处理。目前,此案已经移交检查机关。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杨建萍对李荞明家属致歉,称此案暴露了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的管理问题,同时宣布了对晋宁县公安局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