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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前几天,我正在外地旅行,接到老公打来的电话,说收到法院寄来的传唤,通知我去区法院参加陪审员的挑选。这还是我来澳洲四年,第一次接到这样的通知,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何况陪审员是有实权的。某些情况下,陪审团甚至能决定一场官司的胜负。
法院寄来的传唤信背面,列出了一串不符合挑选资格的项目,不在这些项目内的,就代表你符合条件,就一定要出席陪审员的排选。不管符不符合条件,都须在收到信的5天内,将通知信上的回函,用随信的回邮信封,寄回法院。回函有三个选项,不符合资格;符合资格;65岁以上不参加 ,但需填写医疗卡号码及生日。
上午9点就到了法院的接待处,拿出传唤信,接待员远远地瞄了一眼,请我到走廊最尽头的会议室。房间里挤满了人,白人居多。我随便找了个空地儿坐下来等。
约过了半小时,一个法警进来和大家说明流程。他说今天有多起案子需要挑选陪审员,审理的时间不一定。短的需要5个工作日,一般都在17个工作日以上。因为今天需要的人较多,我们可能会被分成二个组,需要再等一下。
于是又等了约半小时,法警又进来了,这次他要我们先点名,每个人将手上的传唤信拿到前面去登记。点完名之后,法警请我们再等一下。这次只等了约15分钟。法警进来,说唱到名的,大声喊“到”后,走到四楼的那一个庭,其他的先留下来,再一起到另一个庭。
我是属于第一组被唱到名,跟着大伙到4楼的法庭去。那个庭不大,进去时,双方律师还有书记官都在,双方律师很认真地看着每个进来的人。大家一个个进去坐好,椅子不够,有些人则站到旁边。大家就位后,那一庭的法警过来和大家说明。他说等下书记官会唱名,被抽到的人需走到前面去,如果有不能出庭的理由,需在那时候跟法官说明。如果双方律师没人反对,你就正式成为陪审团的一员。现在,想被选上和不想被选上的人,可以开始祷告了。
说明完之后,法警请我们再等一下。过了约十分钟,他出来跟我们说,因为另一庭可能人不够,所以如果没被挑中的,需在外面的中庭等候通知,或许还需要到另一庭参与另一次挑选。
在大家还来不及七嘴八舌地讨论时,法官和两名书记官就走进来了。法官一进来时,书记官就请大家起立、敬礼,再坐下。
法官先请双方律师简单地自我介绍,然后跟我们说些客套话,并强调今天因为程序有点乱,所以占用了大家比较多的时间很抱歉。然后又说明了一次程序,并说明律师反对有两种,一种是有理由反对,一种是不需理由而反对,总之就是律师如果说反对,被反对的人也不能问为什么。然后简单地说明了案件。他说他自己也是几分钟前才看到案件的,所以他说的是根据双方律师所提供的案情大纲。那是个三年前的车祸纠纷,原告因车祸而导致工作影响及身体长期不适,申请赔偿。然后他要双方律师念出所有案件相关人员及证人的名单。如果有认识那个人或亲属的,必须告诉他,因为已经不符合陪审员的资格了。
说明完之后,书记官拿出了一个盒子,里面有写着每个人名字的签,他先唱名六位,叫到的人依序站到前面去。这时候如果你有理由,就要马上跟法警说,法警会传达给法官 。你就会发现,几乎每一个人都有理由。
非白人几乎都以英文为理由,法官就会问你在这里住多久了,有没有工作,工作中需不需要说英文等。白人的理由不外乎家里小孩没人照顾,公司的工作没人手可以取代之类的。但这位法官几乎一律不认为这是正当的理由,接下来就看双方律师有没有人反对。我发现,只要和法官说理由,被告的律师就一定会反对。
如果没有理由的,双方律师都不反对的,就成为陪审员,书记官会请你按着圣经发誓你所说的都是真的,然后请你确认自己的传票号。被挑中的就坐到陪审团席中,没被挑中的就先出去到外面了。因为十个有九个都有理由,所以会发现挑选的速度极慢,一轮下来有可能挑不到一个。
我很幸运在第二轮被抽到,也没有提出理由。原告律师问我的职业和公司,我说明后他接受了,但被告律师反对了我,所以我就乖乖到外面去等了。
等到中午12点多,终于挑选结束。法警要我们这些没被挑中的人再等他的指示,又过了15分钟,他跟我们说另一庭确定需要我们参与,所以我们还得再重头一次刚才所有的程序。
又过了约15分钟,另一庭的法警请我们所有的人进去。这个庭比起刚才那个大了许多,还提供了咖啡和茶水。 法官说因为特殊的原因,参与这个案子的法官无法参加挑选,由他代为挑选,但这是特殊的状况,需要让我们知道。他又说因为已经占用我们太多时间,而且刚才我们已经都了解程序了,所以就直接挑选。原先在这庭的那些人已经听过了案件简叙,后来过来的并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案子,只知道这个案子需要至少20天。而从律师提供的证人名单听来,应该也是车祸的案件,需要开庭那么多天,案情应该就更为严重、复杂了。
这次还是一样,几乎每个人都有理由,而且感觉比上一庭来得更夸张,好多人都是以即将放假、即将出国为理由,法官开玩笑地说,怎么好像这个月全国的人都要到别国去呀,整个庭的人笑成一团。但这个法官会接受某些人的理由,甚至还会说我接受你的理由并且同意你下周一也不需再回来了。
这回我又很幸运地被抽中了,但20天实在太久了,我也怕我无法胜任。就向法官提出了理由。我说我在某某公司做某某工作,上班时需要讲英文,但针对这个案件,我怕我无法百分之百完全了解所有的内容。因为我离开美国在中国住了十多年,这两年才又回来。法官看了看双方律师,被告律师问我在这里出生吗?我说不是。法官问我在这里受教育吗?我说没有。然后他就说他接受我的理由,而且允许我下周一可以不用再来。
虽然我初次参加陪审员的挑选就被淘汰了,但是心里一点也不沮丧。整个挑选陪审员的过程,法院并没有强迫我们做什么,一切都是自愿。其实我挺愿意当陪审员的,因为这是历练自己、融入澳洲社会的难得机会,但是案件确实太复杂,而自己又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陪审员可不是花瓶,那得在法庭上发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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