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慈善立法:商业社会的规矩与方圆

(2007-11-02 12:21:30)
标签:

人文/历史

商业文化

商业

文化

 

阿斗

视点背景:在国务院新闻办8月22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向媒体介绍,《慈善法》具备了立法的基本条件,目前已列入人大的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窦玉沛说,民政部在近年内做了积极的工作,除了在国内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外,还举办了多次相关交流和论坛,邀请国际上很多专家参与有关论证。据悉,即将出台的《慈善法》主要是按照全面推进和必要规制的原则,对慈善的组织、慈善的捐赠、慈善的信托和志愿者服务、奖励与鼓励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经民政部审议通过后,这部法律还要报到国务院审议,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最后审议。

其实早在去年年初,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就曾表示,《慈善事业促进法》已列入国务院今年立法工作和明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正处于起草阶段。今年“两会”期间,大会通过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又把企业与个人对慈善捐赠的税收抵扣比例从3%提高到12%,表明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政策鼓励现代慈善行为。可以理解的是,任何一部法律在进入立法日程之前,都需要具备立法的基本条件,在立法机构对慈善的定义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相关人士难免存在争议和分歧,所以,慈善法正式出台的时间比坊间想象的要稍晚一些。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