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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在校生非法行医VS.博士为导师打工

(2009-11-08 15:20:54)
标签:

北大医院

见习医生

非法行医

硕博生与博导

杂谈

分类: 其他声音

                             转自熊丙奇QQ空间 

                            http://qzone.qq.com/blog/622007992-257458469

    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女教授的丈夫和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件让他们难以置信的事: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11月3日)
    对于央视的报道,114日,北大第一医院回应称,央视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严重损害了该院的名誉。 北大医院不存在学生非法行医的问题,“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取得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的毕业生在医疗机构内试用,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暗访中发现的“违反医院规定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乃其个人行为,没有代表性,我院已按规定处理,目前正在进行批评教育。”(京华时报11月5日)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与独立看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央视的报道指向后者而非前者,而记者的暗访,恰恰发现北大医院有学生独立看病,北大医院的回应并没有否认这个事实,可却以“违反医院规定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乃其个人行为,没有代表性”来解释,谁会相信呢?即使见习医生想尽快积累临床经验,但如果没有上级医生的布置、要求,见习医生是不敢轻易开处方的。而存在一个个例,不管原因如何,就不能否认不存在非法行医。
    北大医院究竟存不存在、存在多少实习医生独立看病的问题,卫生部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媒体报道的北大医院医学生从事临床诊疗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们相信有关部门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如果存在,当追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知法犯法的责任。而除此之外,笔者由此想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当前硕士、博士培养中,普遍存在的为导师打工问题。
    这一事件与其它学科刚进校的硕士和博士生,还没从老师哪里学习到多少知识,就被导师吩咐去申报课题、做课题、翻译著作、帮导师出书,以及本来是导师的助教,却完全成了“代教”,何其相似。“忙碌”的老师无暇指导学生,却频频收获学生的劳动果实,只给学生少数的报酬。据报道,北大第一医院的见习医生,月薪1000元。只不过不同的是,医生执业人命关天,而其他学科做的课题、搞的研究,写的论文,出的著作,给学生上课,哪怕研究毫无价值、论文毫无学术贡献,著作东拼西凑充满水分,上课令人昏昏欲睡,其危害很“隐蔽”,是一时无法察觉的。如果严格以“事故”来界定,在今天的教育教学、学术研究中,将是“事故”遍地。
    如果对当前的大学教育有深入的了解,在三级甲等医院里,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不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给病人看病,或不是“奇闻”。就是在大学教育领域本身,也有很多没有教师资格的学生正在给学生上课——不说有诸多民办学校,聘请的就是在职的研究生,担任主讲教师;就是在一些号称一流学府的大学里,也有不少硕士生、博士生担任本科教学的重要任务。教育正从“诲人不惓”到“毁人不倦”:一个没有教师从业资格的教师可能给学生上法律课,这会是怎样的讽刺画面?
    当教育与医疗这两大民生问题联系在一起,问题的“平方”将让奇闻层出不穷。北大第一医院,这个“一流学校+一流医院”的组合,如果确实存在在校学生的非法行医,实在需要深入反思:教育去了哪里?法律去了哪里?师德和医德又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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