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对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的回应
(2009-11-08 15: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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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院医案第一医院诊疗活动李扬杂谈 |
分类: 新闻报道 |
http://www.ce.cn/xwzx/fazhi/200911/05/t20091105_20351289.shtml
来源:北京日报
2009年11月05日08:58
卫生部门:
“学生大夫”问诊需执业医生签字
昨天,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在博客上公布了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在2008年4月给其出具的一份复函,其中提到北大医院的行为违反了卫生部的相关规定。随后,记者采访了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扬。李扬确认了该复函真实,并表示,在读博士生、硕士生可工作,但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
在这份去年4月发出的复函上提到,2008年4月1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于2006年1月23日至31日在对患者熊卓为治疗期间,使用了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院校的研究生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从事诊疗活动,从调取的临床病例记载中,未发现上级医师对上述三名实习生指导的签字,为此该行为违反《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卫生监督所仅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违法行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未实施行政处罚。
李扬表示,医师必须经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然后须依法注册取得某一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才能独立行医。如果是医学院的博士生、硕士生,也可以工作,但是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病历等需要有指导医生的签名。“我们在现场看到的病历没有指导老师签名,因此认定其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