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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生的签名并非仅出现在抢救记录

(2009-11-07 10:46:05)
标签:

北大医院

非法行医

死不悔改

歪曲事实

避重就轻

杂谈

分类: 对北大医院的反驳

    对于2009年11月5日下午,在北京高级法院门口被告北大第一医院的代理律师面对媒体的追问,宣称:“由于抢救现场非常混乱,所以在抢救记录单只有实习医生的签名,而没有其上级医生的签名。”的说法不仅与客观情况完全不符,还避重就轻,误导媒体!

    任何一个拿到熊卓为教授完整病历的人都可以看到:从2006年1月23日入院到2006年1月31日死亡的整个诊疗过程中所涉及的《入院志》、《术前谈话记录》《术前讨论记录表》、《病程记录》《特种检查、治疗、自费项目协议书》、《输血知情同意书》、《临床检验申请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死亡总结》……包括抢救时的《术前谈话记录》和《手术记录》都是由尚未取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生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签名的,并无其上级医师的签名确认。这些近乎牵涉整个诊疗过程的大量未经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实习医生的签名,恐怕很难解释被告律师所宣称的“由于现场混乱以至于上级医生没来得及签上名”的说法了。而这些从入院到患者死亡的大量出现在不同医疗文书的“于峥嵘”和“段鸿洲”的签名,恰恰可推断出:虽然被告医院宣称刘宪义是熊卓为的主治医生,但实际上负责熊卓为的整个治疗的医生应该是于峥嵘和段鸿洲!

    北大第一医院的诉讼律师还宣称“没有签名只是管理上的疏漏,而北大医院没有任何过错”,对于这一点下一篇博文将就这个问题做专门的论述。但从北大医院的表态来看,至少说明了北大第一医院至今还没有对认识到实习医生进行诊疗活动需要“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这个法律明文规定的要求的严重性所在,也没有任何的反思和整改的决心!至少从北大第一医院的代理律所言,我们看到的情况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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