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浅谈现象学及其真理观

(2011-03-08 17:44:23)
标签:

转载

分类: 管理、哲学、心理学

(一)

在主流科学中,真理的“确定”基础根植于我们日常生活所感知到的客体的经验中,即依赖于我们的感官经验来推衍出其有效性。

(二)

看到眼前的对象,以及同时感受到对象的存在确实就如同我们所见到的那个样子。这两种经验都是普遍而且无可置疑的常识。

(三)

胡塞尔以及后继者们指出,人并不能用视觉感官看到整个物体,我们真正看到的只是对象的某一个角度:只是对象诸多面向中的一面,而且常常也仅是该单一面向中的一部分。因此,物体如何能够在我们的经验中成为一个整体,就是要通过在意识中进行一种无意识的综合活动,将各种面向关联起来而成为一个整体。

(四)

我们对于对象存在的认知,乃是经由某些无意识活动之中介作用而形成的,因此并不是通过感官知觉而直接给定的。因此,我们所能确定的只有特定角度的经验,而该经验毋宁是现象,而非一个存在的客体。

(五)

任何通过现象而分析概括出的客体本质,都已不是客体本来存在之全貌。唯有原发性的存在才是真理之所在。因此,萨特有言:存在先于本质。

0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