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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斋志异】安乐死古今谈

(2015-07-05 0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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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安乐死

延长生命

自愿

老伴

    “安乐死”一词源自希腊文,原意为无痛苦死亡。

    现通常泛指那些患有不治之症,非常痛苦,要求安适地迅速死去的病人,用药物或其他方式实现其愿望的一种临终处置。

  据史科记载,古代就有安乐死。古希腊罗马时期,允许病人自我结束生命,或请旁人帮助;人们还可以随意处置有生理缺陷的儿童。在东方的古印度,人们也往往用恒河的泥土堵住年迈体衰的老者的鼻孔与嘴巴,然后将其扔到河中。

  在我国,学者从敦煌《自行诣冢》壁画中就发掘出了古代早期安乐死思想及画面:此画描绘出一位银须飘逸的老人,端坐坟茔,家属亲友有8人与其永别,其老伴以袖佛面,面带悲怆之情,而老人却神态安详,拉着老伴的手嘱托后事。从图旁的藏文题记中,人们得知此图画出于中唐(公元881~847年)吐蕃时期。

  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主张控制身体过程,或延长生命,或无痛苦地结束它,并赞扬延长寿命是医学的崇高目的,安乐死是医学技术的重要领域。到20世纪20~30年代,安乐死在欧美各国日渐流行,著名的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就是服用吗啡结束自己生命的。1936年,英国率先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1937年,瑞典做出了可以帮助自愿安乐死者的法律规定。在这个时期,美国也诞生了“无痛苦致死学会”。到60~70年代,主张安乐死的队伍不断扩大,如荷兰的安乐死协会,目前已拥有24万多名会员,有10万荷兰公民立遗嘱,要求医生在他们病入膏肓之际,不要采用延长生命的医疗手段。1976年以来,许多自愿安乐死协会已相继在丹麦、瑞典、比利时、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英国等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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