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nta Fe最初在我的记忆里是搬家公司,而且是以英文形式记忆的,中文的“圣达菲”与Santa
Fe之间在我的脑子里没有任何关联。这次我选择去Santa
Fe才知道它原来是个古老的城市名字,神秘,浪漫而富有艺术气息,自此搬家公司和圣达菲这两个词彻底被覆盖——它就是Santa
Fe!独一无二。
Santa
Fe,西班牙语,神圣的信仰的意思,美国最古老的首府(400多年),融汇了印第安文化,西班牙文化,墨西哥文化与美国本土文化。这种多文化的混合使我联想到西藏的白居寺,格鲁,噶当,萨迦融合一处,它们之间互相渗透,又独立成章。我很喜欢这样的包容性,事物会因此而变得生动立体。

“Santa
Fe的居民属于暴躁型的,他们习惯分开居住,即便是父亲与儿子也不生活在一起。”
这是1776的一位官员对Santa Fe人的评语。
可能是这种习性让 Santa
Fe的人有一段时间很“排外”,他们曾经试图不让外来人居住,以免破坏他们原有的事物,这种态度产生了两种结果:一是旅游业的下降影响居民收入;二是最大程度的保护了原有文化。这就是双刃剑的必然后果。
后来, Santa
Fe放开了,吸引了大批的画家,摄影家,雕塑家,作家以及电影明星来此创作与定居,比较著名的有奥姬芙(上文提到过),劳伦斯(作家),肯尼罗杰斯(我喜欢的歌手)等。Santa
Fe逐渐变成了艺术殖民地。

对于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习惯于先凭直觉感受,然后再看背景。在Santa
Fe最先让我喜欢的是看这里的人,背后黄褐色的建筑是最好的衬板。
为了欣赏这对老夫妇,跟着他们足足走了一条街。女人的黑色外套里的那一抹粉红,衬托出她现在的优雅与曾经的娇媚,不宽的帽檐儿下,一副墨镜半遮半掩着一张小巧而精致的脸。其实,更吸引我的是她身边的那个高个男人,牛仔帽下的白发,白衬衫的洁净,牛仔裤与棕色皮靴,双手随意地插在裤兜里,太帅了吧!!仔细想想能把一套再简单不过的衣服穿出味道来凭借的什么?内在的气质与涵养!所以,这身衣服不是每个男人都能穿出这股子范儿的,不信可以试试。
“离开”他们后我就想,中国男人到了这个岁数能穿出这般帅气吗?

这个人头盔上的后视镜让我乐了半天,太有才了。
骑车人的岁数不小,打我身边骑过时能看到脸部丰富的皱褶。美国人似乎比我们更愿意从事各种体育活动,不分年龄与性别。朋友对我说:完善的社会保障是美国人最大的福分,他们能分配出额外的精力去做额外的事情。
我想除了这个安全感(保障)外,他们更加热爱自己的生命,这可能与他们的教育有关。比如,在中国带病工作是被歌颂的典范,但在美国这是对自己与他人极大的不负责任,天壤之别的教育方法造就了我们的国民忽视健康的重要性,反而去追求所有的身外之物。

这哥们一定有一辆哈雷。
哈雷什么年纪的人玩最帅?40以上的。骑哈雷的人不能太青涩也不能太瘦弱,否则与哈雷的质感与速度不符;骑哈雷的人还要能留胡须,最好是花白的,头上绑一条头巾,只有积累到一定程度的野才是真正的野性,才能驾驭这巨大的金属。

流浪者之歌
坐在广场休息的时候,不远处有一个老人,他一直埋头啃着手里的面包,没见他喝水,也没见他抬头,就这么一语不发地坐在花坛石阶的角落里,旁边放着的双肩包显得比老人壮实很多。他是一位上了年纪的流浪者,在众多灿烂芬芳的人群中似乎那么不起眼儿,可我的眼睛好像长了手,拨开人群只为看见他。那一刹那,心为之颤抖!
我吃着墨西哥肉卷,捧着热乎乎地咖啡,在这突然变的有些凉意的午后遇见了那个情结——流浪。我只拍了一张他的照片,就连这一张我都觉得是对他的不尊重,这位宁可坐在角落里而不愿意坐在长椅上的老人习惯了自己与自己相处,我们这些衣冠楚楚,养尊处优的人对他来说是一种妨碍,也许在他的心里自由体现在习惯上,而不是形式上。
我还是走了过去。
“嗨!没有太阳了。”我假装路过,装作没事人儿的样子。
老人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是的,把你的外套穿上。
“我喜欢这座城市,很美,不是吗?”
“是的,一切都是那么完美。”
“您从哪里来?”
“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我现在在哪里,Santa Fe。哈哈哈。”
老人笑了,他扬起的脸是那么的消瘦,却在杂乱的花白胡须中棱角分明,眼珠的颜色浅浅的,睫毛是黄白色,这是一张倔强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大气的面容。他是唯一没问我是从哪里来的人....
“一天愉快,先生。”
“你也是,女士。”
真像路过那样结束了对话,这对我来说足够了,他的一句话就点通了我——孩子,你需要记的,是你现在在哪儿!

回到我原来的长椅上,接着吃没吃完的墨西哥肉卷,而我的咖啡放在老人的旁边“忘”拿了。
我能看到老人,他还保持着最初的姿势,低头不语地啃食着白面包,我希望这杯刚买的加了牛奶和糖的热乎乎的咖啡
,老人能喜欢。而我自己已经被肉卷的酱汁搞的很狼狈,又辣又咸。
突然,老人看到了我那杯“忘记”拿的咖啡,他拿起咖啡,抬头张望,我以为他看不到我,或者认不出我,当我们的目光相遇的时候,他举起咖啡杯像我示意,那么的绅士!我也举着挂着汤儿的半个墨西哥肉卷表示敬意,那么的淑女…
胡乱地把肉卷塞进嘴里,把脏手在裤子上抹了抹,起身,朝老人挥了挥手,老人的手在帽檐儿边做了一个美国军礼的动作。
有点想哭,为了那么一丁点儿的懂得。
匆忙朝咖啡馆走去,噎着了。

我在Santa Fe!那就接着逛逛吧。
这是一座非常干净的城市,有大批的志愿者做街道与建筑的清洁工作,方圆300多公里没有任何生产基地,被评为最适合居住的城市之一,也是美国空气质量最佳的城市。
这里的建筑风格与陶斯一样,只不过更壮观精致。

各种大小的艺术博物馆工作室上百个,除非住上十天半个月是看不完的。

由于时间的原因,我只在Downtown里转了转,就这还用了我好几个小时。

听说Santa Fe
的晚霞是非常迷人的,有人曾在这个角度拍过一张照片,真是美轮美奂,当地人称Santa
Fe的夕阳是“基督的血”,如果有机会来一定不要错过。
可惜,我在晚霞中赶路了。

错层式的建筑。
我看到有车停在路边,但作为一个外来人还是规矩地停在了车场里,在美国搞了个罚单是很麻烦的事儿。

Downtown的停车场,停车费8美元,大概4个多小时,一点不便宜。上集就提过,Santa
Fe的物价是相当高的,让有钱人给炒起来的。看来这个最适合居住的城市前面得加个词——最适合富人居住的地方。

隐藏在街道一角的室外货摊儿,东西非常的一般。

这是比较著名的Palace of
Governors,游客必到的地方。很多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靠在回廊下的墙边贩卖着自己亲手制作的珠宝和陶罐儿,听说越早来越能掏到好东西,反正我去的时候,没有什么想买的。

看门狗。
这只狗狗理所当然地爬在店门口,所有客人都绕着它走,它丝毫不动,观察了它一会儿,发现它对友好的抚摸也无动于衷。

橱窗里的小玩意儿,给Apple拍的。

非常有装饰性的宗教画,画在木板上的。价格20美元左右。
我从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那里买了一个木头雕刻的天使,老人对我说:这些天使每个都不一样,因为木头的形状不一样,而且这些天使都出自印第安妇女之手,因为贫困,靠做手工过活。
我毫不犹豫地为Apple的奶奶买了一个,因为她奶奶是基督徒,她老人家一定喜欢这个有背后含义的天使。都是20美金,那么就让这20美金变得有点意义吧。

可收藏的木马,千姿百态,本想买一个回去应个马年的景儿,进店转一圈儿,出门给忘了。

嘿!哥们,正想找您呢,您那肉卷也太咸太辣了吧!

逛了几家不错的商店,买了一双墨西哥皮靴,大概在200美元左右。
到Santa Fe
不搞顶帽子,不买双靴子实在是可惜。通过我仔细的观察发现,想分清当地人与外地人的方法是看脚,穿皮靴的大部分是当地人,因为对很多外来人来说已经过了穿靴子的季节了。我买靴子时,老板娘一条拖地长裙,裙子里是一双印花的牛皮长筒靴,非常好看。来找她玩的闺蜜也是一双黑底儿白花的皮靴,套在牛仔裤外面相当的帅。

Santa Fe 的四轮马车。
Santa Fe
的四轮马车是相当出名的。以前想进入这座城市必须乘坐四轮马车,有用牛拉的,也有用骡子拉的。骡子的速度比较快,很多公共马车就用骡子,从密苏里到Santa
Fe 日夜兼程的话最多25天,最少13天(每天更换骡子),试想1200多公里算是奇迹了。
毕竟进入Santa Fe是比较难的,全是盘山路,那个时候道路会因天气的缘故遭到破坏,
在前几篇博文里说的那哥们马车就坏在了这条路上,被迫一个人扛着轱辘跑到陶斯去修。

我开始以为这些是手链呢,店员告诉我是牛仔帽儿的镶边。很多人是定做帽子的,如果能在这里住上几天的话,可以选择定做。

我试了好几款不是大了就是小了,搞的我很不耐烦。

这是定做帽子用的模具。

终于找到合适的帽子了,45美金,从今天开始,改朝换代了。陶斯的T恤,牛仔的帽子,墨西哥的皮靴,66号公路的方巾,全部罩着——火车。
今天就到这二吧。
下篇介绍Santa
Fe的两座教堂。日子要一天天过,游记要一点点写,不急,不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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