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往事
(2022-03-16 15:40:15)风筝往事
彭广军
打小就有像鸟儿一样飞翔的梦想,而随着年岁渐长即慢慢明白了凡胎肉体如我者是根本不太可能的,于是对一切能够飞起来的物件艳羡不已。徜徉在江滨公园的春光里,被小孩儿笑声中吸引,不禁停下脚步抬头望天,天际有风筝御风翱翔。因此之故,鸟语花香的晴空亦变得灵动。
我崇拜能把风筝放那么远那么高的人,即便他是小孩子,因为我自己似乎从来没有真正把这物儿放上天去的经验。儿子小时候曾热爱过风筝,得空就要坐我单车大杠上去公园放着玩儿来着。我们买过各种各样的风筝,虽然在那些日子放飞技术有了突飞猛进,但与别人比起来依然属于菜鸟级别,我只好借助不停跑动让手里牵着的风筝飞得更高更远,因而常常跑得汗流浃背,累傻小子似的。
为了满足儿子的好奇,我还现学现卖补习了一些关于风筝的知识。结果发现风筝这玩意可不简单了,可谓是祖先智慧的结晶。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就出现了木头做的风筝(木鸢)。据《韩非子》记载:“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蜚(飞)一日而败。”众弟子觉得惊奇,大拍其马屁曰:“先生之巧,至能使木鸢飞!”可是,墨先生很快知道了还有比自己更牛的人,尽管脸上有些挂不住,内心却甚为叹服:“公输子削竹木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三日不下的风筝性能或不输当今的无人机,自然与仅能飞一日的风筝差别很大。
由此可见,风筝在古时候是可以显示制作者能奈和本领的。随着制作技术普及,后来才成了显贵者的时髦玩物。这个不难理解,从前羊倌用来掷羊的石头,被贵族玩成了高尔夫球,大约就有这意思。
风筝以它“飞得高看得远”的独特优势,很快就“民转军”成了战争帮手。《鸿书》记载:“公输般为木鸢以窥宋城”。这在当时应该算是了不得的创举,冷不丁天上飞来一怪物探头探脑,还不把敌人吓昏?
我们有理由认为,当今各种无人驾驶飞行器,没准就是风筝的改进版、升级版,说起来起这知识产权还应该属于咱老祖宗呢。只是当下如美国等的无人机满世界定点清除,满世界杀人,妥妥的充满了戾气,当然背离了风筝发明人的初心。
跟发明火药却在烟花爆竹领域发扬光大一样,咱祖先后来更多的是将风筝变成了玩儿,当成游戏。玩来玩去,民间甚至将放风筝当成“放晦气”。春风起时,人们期望把心中的不如意通过风筝放了。
《红楼梦》第七十回写道,宝二爷同群芳正在大观园赋柳絮词,忽然窗外竹梢上挂住了一个大蝴蝶风筝。黛玉见了就立即要丫鬟送走,并说:“可是呢,知道谁放晦气的,快丢出去罢,把咱们的拿出来,咱们也放晦气。”李纨说:“放风筝图的是这一乐,所以又说放晦气,你更该多放些,把你的病根儿都带了去就好了。”于是,紫鹃将黛玉的风筝线铰断。看“那风筝瓢瓢摇摇,只管往后退去,一时只有鸡蛋大小,展眼只剩一点黑星,再展眼便不见了。”
林妹妹的“晦气”是否因此放去了不得而知,但读过曹雪芹这段文字的人都会对放风筝的场景满是向往。
在现代文学中,我以为鲁迅先生的《风筝》写得尤其好。在先生笔下,风筝是春的使者,是弟弟童年心爱的玩物。文章通过“风筝”隐喻了他对亲情和人性等问题严肃的思考。
现在人放风筝,“温故知新”成分恐怕不会太多,更多的是找个乐子,锻炼身体,愉悦身心。就风筝本身功能而言,这样已经足够了。是呀,整日盯着电脑手机屏,眼睛发花脖颈僵硬,心为形役,若能去敞阔处放飞一下心情,没准真就体验到了圣人“浴乎沂”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