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图为:谢嘉幸教授在美国
从狄尔泰、伽达默尔到谢嘉幸
02(连载)
此外谢嘉幸教授还认为,事物可以通过其空间状态来体现其存在,而人类的精神存在于何处,则是我们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谢老师基本理念是:世界因为我(你)的存在而不一样,我(你)活得才有价值。作为一个个体,其存在就有其价值。人不是作为一个理论的解释工具,也不是某个理念的模式。谢老师认为,在思想上,当人在理解和解释一个事物时,必然要提出与别人不同的观点,才能使自己存在,否则自己就不存在,而成为了别人。
人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他本身有着不可调和的各种矛盾共处在一起它才会发展,没有这个矛盾合力,他是不会发展的。当人的内在的矛盾处在一个饱和状态时,他就会把矛盾释放出去,去寻求一种延续。思想的产生也是由于内在的矛盾所构成的(如,人如果长期处于饥饿或情感的饥渴等状态下,这些都会影响到人的思想,它会导致人在思想方面形成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所以不管是肉体的还是精神的,实际上是统一的。但是当人把矛盾释放出去的时候,在某一方面的矛盾得到了缓解后,人就离开了之前的状态而进入别的状态,所以人的精神存在又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状态。当人把话说完以后,人就离开了刚才所处的状态(地方),之所以说人的“心”是流淌的是因为思绪是流淌的。
当外在的事物进入到人的状态当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干扰人的存在,人则会对这个存在(即外在事物)作出反应而调整自身的存在。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的精神、思想等就会不断的产生新的生命、新的火花,不断的发展。而由于干扰人的存在的事物来自各种各样方面(自然、社会、思想等方面),这些事物不断的刺激着人这个主体原来的状态,所以这又使人的状态不断的丰富起来。
在谢老师看来,所谓哲学就是个体表达的方式,这种个体表达方式有着共同性,是个体表达状态当中的形成的一种高度互补的状态。科学寻找的不是主体的状态而是纯粹客观存在的物理性,而哲学却始终是个体存在的一种表达,尽管每一个个体(生命)所占有的信息和所能表达的范围是不同的,但当把所有感受到的信息整和起来之后,就形成了哲学。不是每个个体都能到那样的高度,哲学家是把他生命所感受到的所有东西整和起来,表达出来,使之成为哲学的。而别人对哲学家的东西只能是一种欣赏的态度,而不能是一种被其所驾御的态度。这样人自身的精神就不存在了。
谢老师的这些解释学思想在他的发表的论文《为人生而音乐》、《音乐
一种人类有目的的活动》中也得以体现。在这两篇论文中谢老师的观点是,我们原来的教育是把主体“牺牲”给客体,在艺术当中的追求也是这样,把活人“牺牲”给声音。以前我们认为“音乐是声音的艺术”,音乐就只是一种声音,一种单纯的物理现象,而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追求好的声音,在这个过程当中,所有的音乐活动都是为了这一个目标。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音乐活动本身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渐渐的失去意思了,因为人是不可能因为纯粹好的声音而获得生活上感性的满足的。对于声音的追求过程当中,只有专业的音乐家(从他经济、生活、名、利等方面)才会获得满足。而艺术家又要将这种追求变成所有人的追求。声音本身是人们用来进行感情交流(目的)的手段,现在则相反声音成了目的。坐在台下听音乐(唱歌)这种形式,缺乏台上台下的相互交流。音乐现在已经不再是我们用来交流的一种语言了。所幸我们很多少数民族还保留的即兴演唱演奏的音乐形式(对歌等,以此来进行相互间各种不同的情感交流,用音乐来进行表达),这种形式应该是人类音乐活动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音乐应该是因为自己的需要而唱而奏,是在人类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时候,借以用来实现延伸表达的另一种形式。与此不同的是,文学作品中的名著是建立在人们每天的交谈的基础上的,作者从中吸收营养,将生活中好的语言用于作品当中,而作品当中的一些好的语言又被人们在生活中进行交谈,如此形成一个循环。但音乐却没有形成一个类似的好的循环。
从以上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在谢老师“知、感、悟”的解释学思想中,他对狄尔泰提出的“体验”观表示赞同,同时反对狄提出的将对象看成一个客观存在的事物这一观点;对伽达默尔强调主体在理解和解释过程中的重要性表示赞同,同时反对伽在理解和解释过程中过分强调主体的重要性,而忽视对象的存在。在谢嘉幸教授的解释学思想中始终认为,在对对象的理解和解释过程当中,应该把主体和对象相互融合,即不要偏重于主体也不要偏重于客体,在解释对象时在主客体关系上应进行相对平衡的调节,只有主客体相互融合的基础上,人类才能真正达到理解和解释的目的。这一新的解释学思想标志了谢教授在狄尔泰和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的基础上,将现代解释学领入了的一个新的视界。
莎莎传上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