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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节目整顿红牛饮料赔款虚假广告 |
透过娱乐圈学点经济学
养生专家的嘴与红牛的翅膀
2014年10月1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整顿养生类电视节目,不得使用演员和各类社会名人担任主持,观众咨询电话必须由电视台或频道设立并只能在片尾提示。出现宣传药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等产品或服务,宣传联系电话、方式、地址等六类行为的,均属于变相发布广告,需严格按照广告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无独有偶,前两天也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传出消息,美国著名功能饮料因广告夸大宣传,而向消费者支付130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金。红牛在美国和欧洲的广告语是“红牛给你双翅膀”,但红牛最终承认,“红牛给不了你翅膀”,因此同意赔钱。
两条新闻同样是基于虚假广告泛滥的问题,然而中美两国却有着不一样的处理方法。中国仍然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而美国则是依靠法律手段来进行处理。
无可否认,近几年中国打着健康养生的广告大行其道,众多伪专家粉墨登场
节目中间以“栏目热线”和专家咨询的形式,推销药品、保健品、视频、医疗器械等产品和服务,并以虚假病人进行证言式背书,迷惑观众。
不仅仅是在电视上,虚假医疗广告在互联网中同样泛滥,之前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出具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人们常用的搜索引擎中,67%的医药广告存在夸大、冒用专家的违法情况,北京四成的三甲医院被人“山寨”推广,通过搜索引擎推广购买的药品,近为八成无国药准字批号的“假药”。
究其原因,是中国广告法本身的缺陷和漏洞,以及执法的随意性,违法成本低造成的。目前,药品广告的审查机关与监管机关分属不同部门,造成监管效率不高、对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不够。另外,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审查环节不完善,给违法广告的发布以可乘之机,新闻媒体受利益驱动,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也是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依照相关法规,有关部门对违法广告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处以广告费1~5倍罚款,与发布违法广告所带来的巨额收益相比,处罚力度显然不够。
而反观美国,联邦商业委员会对各种不法贸易广告做了很清楚、完整的描述,包括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观意图,以及评判的尺度。
在美国,对违法广告的处理办法主要有几种:责令停止发布该广告,必要时发布更正广告;责令做出检讨和保证;处以罚款;向法庭起诉。虚假广告在美国面临多重惩罚:要接受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调查,会被责令向消费者道歉,会被BBB(the Better Business Bureaus)处分,还会被州总检察长起诉,或被广大消费者告上法庭。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虚假不实广告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正是基于这种严刑峻法,使得美国没有虚假广告的生存土壤。所以我们应该改变依靠随意性的行政命令来治理虚假广告的思维,从整个法律法规入手,从根本上改变不仅仅是药品广告,而是所有虚假广告;不仅仅是电视平台,而是所有传播平台的虚假广告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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