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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娱乐圈学点经济学
从张默再吸毒被抓看财经界坑爹子公司
2014年7月31日,传出著名演员张国立之子张默再次吸毒被抓一事属实, 2012年,张默因涉嫌聚众吸毒而被顺义警方抓获,被处以13日行政拘留。张默最早被大众关注的是2003年的打人事件——正在中央戏剧学院读书的张国立之子张默前晚殴打女生童谣,致使对方严重受伤,
碰到如此坑爹的儿子。作为父亲的张国立可谓是焦头烂额,不断地向公众道歉!其实张默曾经是张国立的骄傲。十五岁就开始演电视剧,在〈康熙微服私访记1〉中饰演乞丐,十八岁就开始参演电演《因为有爱》,在《济公新传》中饰演济公的精彩演出,荣获南方盛典2007年度最佳新人奖,受并获得了2010搜狐娱乐年度盛典之最佳New Face、 2011东方影视盛典之年度最具新锐价值电影演员等多项殊荣。成为娱乐圈里为数不多的让父母感到骄傲的星二代。
但是,他又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呢?在张默2003年打人和2012年吸毒事件中,张国立的道歉声明都会附加恳请,希望社会给予宽容!其护犊心态可见一斑!其实不仅仅是父亲张国立,凭借其父亲在圈内的影响力,众多大腕都对他呵护有加!在张默吸毒刚刚被爆出的时候,冯小刚最先出来,在微博上表态,并且向观众致歉:“看了国立为张默的所为致公众的道歉信,心里非常难过。作为张默的叔叔,平日我也对他失于管教,故我亦愿意为张默的过失与国立兄执手鞠躬,向公众致歉。张默,责备你的话不说了。”并且在正在拍摄的电影《1942》中,张默戏份并未遭到删减,反而有所增加!
这或许就能理解张默为何如此嚣张而接连犯错,因为有恃无恐啊!自己有点才华,背后还有一众大佬罩着,不愁在演艺圈混不下去!
从演艺圈到财经界,坑爹的星二代和坑爹的子公司有着惊人的相似!可以说各行各业中子公司拖垮母公司的情况比比皆是。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
尽管双方是独立的法人,但是由于母公司有投资在其中,子公司的亏损势必影响到母公司业绩。
例如2013年上半年,兖州煤业澳洲公司亏损7.49亿澳元(约合42.15亿人民币),而去年同期盈利4.10亿澳元,兖州煤业持有兖煤澳洲公司78%的股权。按此计算,澳洲子公司给兖州煤业造成的净利润损失为32.88亿元。使得兖州煤业发布2013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约2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