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监狱史上首例 重刑女囚狱中产子获新生
(2009-08-16 09: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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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法制周报特约记者
孔令泉
一名被判无期徒刑的怀孕女犯面临生产,这给她所在的浙江省女子监狱出了难题——按照法律规定,吴琼是重刑犯,不符合监外执行规定,她如何生产?即使吴生下孩子,谁来抚养?这在国内监狱史上也是首次遇到。
监狱经过特批,对孕妇吴琼单独进行医疗保健并顺利生产。吴琼不愿放弃抚养权,监狱又联系上级,经当地政府特事特批,转到福利院抚养,监狱每年给予1000元补助作为抚养费。吴感动不已,每天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减刑。
怀孕女囚被判无期徒刑
2008年12月12日下午,身材瘦小、身怀六甲的囚犯吴琼走进浙江省女子监狱。“这是浙江省女子监狱从未见过的事。”监狱领导和狱警都愣住了。
吴琼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她腹中怀的是被她所杀男友的孩子。今年30岁的吴琼来自贵州山区农村,童年时被伯父母收养,在经历了一次痛苦而失败的婚姻后,两年前,她来到浙江省瑞安市打工。在瑞安,她的人生再一次遭遇了悲剧。
吴琼的同事中有一位叫甘风的男子,英俊而风趣,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上都对吴琼百般呵护。甘称自己一直未婚,其实他是个有妇之夫。吴琼很快与甘风坠入了爱河并同居。2008年7月,吴琼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希望男友能和自己结婚,甘风反而要求把孩子打掉。吴琼之前已有过5次流产史,还发生过宫外孕,医生曾对她说,如果再流产就可能永远也不会有孩子了。此时,甘风只得告知他有妻室的真相,是不可能和吴琼结婚的。
针对吴琼频频提出结婚的要求,甘风甚至几次拿刀威胁吴琼:再提结婚,就马上杀了她。岂料最终被杀的却是甘风。那是在一次激烈的争执中,情绪失控的吴琼用刀刺进了甘风的身体。
吴琼被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在等待审判的日子里,贵州老家的亲戚曾到看守所探望吴琼,并劝她把孩子打掉:家里没条件,甘风家更不可能抚养。吴琼拒绝了。
“再怎么说也是一条生命啊,会笑,会闹,会长大……”吴琼说自己中专毕业后当过幼儿园老师,看到班里活泼可爱的孩子,当年就不止一次想过,要是哪一天有了自己的孩子,该是多么幸福啊!
2008年11月27日,吴琼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此时吴琼已身怀六甲。吴琼的服刑,同时给浙江省监狱系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动。
监狱安排病房和妇产医生
监狱专门制定了周密的产前保健计划,定期为她做产前检查。吴琼来到女子监狱的第二天,一份专门为她订制的“孕妇餐”就送到了她面前,这个“小灶”一直持续到吴琼产后满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怀孕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吴琼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重刑犯,不允许监外执行。
不仅如此,吴琼生产的费用谁来出?一贫如洗的她显然没有这个能力,她的家人以及甘风的家人都拒绝支付。2008年12月,浙江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专门就吴琼的特殊情况进行了协商。最终就吴琼的生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约定:产前由女子监狱负责收押,孕期、产期的检查、医疗费用由监狱、瑞安市政府共同承担。
几天后,吴琼住进了监狱安排的一个单独囚室,并专门配备了一名妇产科医生。在这间不大的囚室里,床单、窗帘被刻意换成粉色,让吴琼感到暖意。
浙江省女子监狱医务室妇产科医生费以琳回忆,吴琼来的时候,因为营养不好,身子很虚。怀孕将近7个月的她,甚至看不出肚子有明显的隆起,加上她之前有过多次流产。费以琳在刚接手这个特殊任务时,坦承心里有些打鼓。
监狱专门制定了周密的产前保健计划,定期对她进行产前检查。吴琼来到女监的第二天,一份专门为她订制的“孕妇餐”就送到了她面前。这个“小灶”一直持续到吴琼产后满月。
清早,当费以琳端着牛奶、鸡蛋、面包走进囚室时,吴琼哽咽了。
在等待生产的日子里,费以琳也会搀着她到操场上晒晒太阳,聊聊自己3岁孩子的事。这个内向而经受磨难的农家女子,冰封的心慢慢融化了,她开始憧憬未来的生活。
2009年2月23日,吴琼被送往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分娩,剖宫产下一个6斤9两的健康男孩。监狱专门花了3000元请了月子保姆照顾她,并安排女警分成四组,每天24小时轮流陪护在她身边。
在浙江省政法委等部门的协调下,孩子在出生一周后,瑞安市福利院来人将孩子接去。吴琼仍然回监狱服刑。与儿子告别时,吴琼流着泪交给瑞安市福利院工作人员一本《唐诗三百首》,她把这本书作为给儿子的第一份礼物,请求福利院工作人员将来等孩子学说话时教他背唐诗。
女囚坚决不放弃抚养权
“我只有好好改造,争取早一天出来和儿子团聚,来感恩关心我的人。”
按照规定,福利院只能接收孤儿,吴琼的孩子若要被福利院接收,前提是吴琼放弃抚养权,否则孩子就没法落户,也没法被合适的家庭收养。吴琼坚决不愿意放弃抚养权,又不可能在监狱里抚养儿子,而远在贵州的家人拒绝接纳孩子。孩子今后的抚养和成长该怎么办?吴琼给监狱出了一个难题。
这个外表弱小的女子性格却十分倔强,她一直不言不语,只是不停哭泣,“我会好好改造,等出去那天,好好照顾我的儿子。”她生怕别人抢走她今后一生唯一可以依赖的儿子。
监狱方面准备启动救助基金,可以为吴琼的孩子争取到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不少狱警也主动为孩子捐款。瑞安市政法委积极协调,决定由公安和民政部门具体落实孩子的户口和抚养问题,民政和公安专门为孩子开通了“绿色通道”。
“户口落到了我们福利院的集体户口上,这是我们福利院建立以来独一无二的。这样,这孩子就能和福利院的其他孩子一样,上学、医疗都纳入国家财政经费,享受国家给孤儿的所有补助。”瑞安市福利院副院长董海锋对记者说。
得知儿子抚养、户口已有着落,吴琼不禁喜极而泣。前些天,监狱特地派民警去瑞安看望孩子,还为吴琼带来了孩子的照片。吴琼捧着照片,不断地亲吻着,滚落的泪水打湿了照片。
自从儿子出生后,吴琼不止一次地向管教干警询问,如何才能获得减刑?管教干警告诉她,在她服刑满两年后,如果改造表现好,可以启动减刑程序,最少10年后就能出狱。吴琼的眸子一下亮了起来,她感到自己的生活又充满了阳光,“我只有好好改造,争取早一天出来和儿子团聚,来感恩关心我的人。”
“现在吴琼学习和劳动比谁都积极,看不出来这个弱小的女子会爆发出这么大的能量。”一名监狱管教干部说。
体现执法部门人性关怀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生育权如何行使,是法律的真空地带,公权力的执行与公民的私权利行使产生了冲突。”
重刑犯女囚监狱生子在法律界反响十分强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咨询部主任张荆律师看来,监狱为吴琼生育提供了尽可能的方便,体现了执法部门的人性关怀。张荆分析指出,在这个案例中,实际上涉及到吴琼在服刑期间的两项权利——生育权和抚养权。“由于吴琼是无期徙刑,不能适用监外执行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生育权如何行使,是法律的真空地带,公权力的执行与公民的私权利行使产生了冲突。对于判处自由刑的罪犯而言,国家的刑罚权只改变了作为公民的罪犯的部分权利状态,罪犯享有公民权利中其他应有的权利和自由。”
“十几年后,孩子的母亲出狱,要来领孩子怎么办?这没有现行的法律法规可操作,因为孩子的户口是福利院的。且一个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母亲如何保证一个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就学?这都是今后面临的难题。”董海锋说。(文中吴琼、甘风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