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成欠税大户暴露税制漏洞
(2009-03-03 12: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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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核心提示:房地产商成为欠税大户的原因,除了其自身的运营特点以外,还与现在税制不完善有关。
⊙《法制周报》记者
近日,北京市地税局通过媒体公告了63家欠税企业名单,其中半数以上都是建筑和地产企业,欠税金额第一的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5种税款高达7300多万元。
事实上,除北京外,近几年房地产企业成为欠税大户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山东济南学院的郭松山教授表示:“除了企业自身追求利润的不自觉行为,现有税制有很多空子可钻,因此,如果要规范房地产市场,税制改革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欠税大户
近日,北京市地税局将该市截至2008年11月30日,累计欠缴地方税收8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单位、累计欠缴地方税收4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以及2006年12月后走逃、失踪或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给予公告。
而从此次曝光的63家欠税企业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相关企业数量多达30多个,拖欠的税种涉及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营业税等。其中,拖欠税款金额超过千万的企业多达20多家,其中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拖欠税款7300多万位居首位,北内集团总公司欠税也高达5700多万元。
针对63家拖欠税费的企业中,房地产企业竟然占了半数以上,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一现象应该引起有关监管部门的注意。房地产企业占欠税企业大头,绝不是偶然。拖欠税费往往和税务部门内部管理有关,房地产企业普遍比较会公关,因此比较容易拖欠税费。”
事实上,除北京外,房地产企业成为欠税大户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据重庆市地税局此前发布的公告,在重庆市107户欠税企业中,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安装企业也占多数,有近70家。去年在上海、沈阳、长春、广州、银川等地公布的欠税黑名单中,房地产企业都是大户。
欠税缘由
记者从资料上了解到,近几年来,房地产公司一直是各大城市欠税名单中的常客,而且欠税金额巨大。(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比如在上海的历年欠税名单的前10名中,有80%左右为房地产公司。
记者注意到,所有被列入欠税公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欠税额均属“以前年度陈欠余额”,几乎没有当年的新增欠税额,显然这些所欠税款都是陈年老账。例如,上海海信广场的负责人早已于2004年8月前后失踪,除留下当时在建的一栋商务楼及两幢住宅外,还欠税超过580万元。该项目最终由上海绿地集团接手完成。
有些欠税已很难收回,地税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开发公司“网站已无法登录,公布的公司电话也无人接听”,“有些公司甚至已经终结业务,而且已无法联系”。
据了解,欠税房企中,除了海信广场负责人这样中途失踪的,还有一些是因为项目结束后公司彻底解散,之前欠缴的税款也随之成为无头账,税务部门亦征收无门。上海一家房产营销公司总经理沈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房地产企业开发每一个项目,均会成立单独的项目公司来运作,项目结束,公司即解散。这可能是导致房地产企业欠税情况较为严重的主要原因。
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介绍,我国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18个,涉及房地产企业的有12个,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不算高,但整体税费水平比较高。其他费用支出包括拆迁补偿、土地出让等。
刘桓表示,63家欠税企业中建筑、地产企业过半,这种情况反映出政府部门税源控管手段差,管理、评估工作薄弱。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分析说,从房地产行业的运营特点来看,因为房地产行业的基本特点是标的大、周期长。这个周期长不仅仅是指开发建设周期长,还包括销售周期也相对比较长,同时结算的周期也比较长。这给税收征管机构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为解决这个问题,早在2003年,国家税务局就曾颁发了一项关于房地产预售计提的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按15%的利润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项目完工后确定利润和税款,多退少补。但是,这一政策终因地产企业对税率是否过高存在争议,而一直未得到真正落实执行。
完善税制
“目前,房地产开发模式也不太成熟。”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称,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所需缴纳的滞纳金远远超过银行借款利息。(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因此,一般来说,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都不愿意欠缴税款。显然,一些欠税金额较大的房地产企业资金链出了问题,无法及时缴税。
在房地产所涉及的12个税种里,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房地产流转税中的主体。这两税涉及环节多,征管难度大,因而成为偷逃税的重灾区。
如何确保房地产领域开征的各种税收都能落实到位,防止房地产公司成为欠税大户?专家认为,一方面需要完善税制,把事后追讨转变为事先预防,将预售计提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更重要的是,要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尽快告别粗放型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使房地产行业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
山东济南学院的郭松山教授表示,除了企业自身追求利润的不自觉行为,现有税制有很多空子可钻。因此,如果要规范房地产市场,税制改革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比如统一内外税制,改革房地产过于混乱的租、税、费体系,取消土地增值税,简化归并房产税与城市房地产税等税种,完善契税和印花税,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等,致力于建立调控有效的物业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