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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年华”酒吧拖欠广告费被诉

(2009-03-03 12:06:50)
标签:

杂谈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吴为民

  实习生 陈雨花 文/图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然而,长沙一家名叫“水木年华”的酒吧,却在与《金鹰报》签订广告合同并刊发广告后,三番五次拒绝支付广告费,如今这家公司被《金鹰报》告上法庭,被索要拖欠的一万元广告费。本报法律顾问团律师胡勇平认为,商家此举是自毁信誉的表现,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

  友好协议

  2009年1月17日,《法制周报》记者见到唐小姐时,她一脸的气愤与无奈。

  唐小姐是《金鹰报》的广告业务员,与长沙市场上很多娱乐、餐饮等公司谈过合作,“也非常愉快”。在唐小姐眼里,长沙市场上的绝大多数老总是非常讲信誉的。经过朋友介绍,唐小姐认识了“水木年华”酒吧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陟峰。2008年9月26日,经过友好协商,唐小姐代表的《金鹰报》与刘陟峰代表的“水木年华”酒吧达成协议:

  先由“水木年华”酒吧向《金鹰报》支付10000元消费券,以及支付1万元现金作为广告费用,《金鹰报》则为“水木年华”酒吧进行“炫彩酒吧”版面宣传;协议并约定在协议达成的一周内,“水木年华”酒吧向《金鹰报》支付全部广告费。

  广告宣传

  在签署广告协议后,“水木年华”酒吧即向《金鹰报》支付了1万元消费券,但是对于1万元现金广告费,“水木年华”酒吧却迟迟不肯支付。唐小姐每次向刘陟峰提出,他都以种种理由推脱,并要求唐小姐先在《金鹰报》上刊登广告,然后再向唐小姐支付1万元现金广告费。

  无奈之下,唐小姐按照“水木年华”酒吧与刘陟峰的要求,经过仔细酝酿撰写广告宣传稿后,将宣传稿传给“水木年华”酒吧审阅,并于2008年12月12日划出版面予以刊登。广告宣传效果是显著的,《金鹰报》在长沙市场上占有相当的份额,是长沙市场上最大的娱乐文化精英型报刊之一,在各大娱乐场所都有直投,唐小姐接到不少读者来电了解相关情况。

  追讨费用

  但令唐小姐没想到的是,在刊登广告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后,刘陟峰还是以种种借口,拒绝向《金鹰报》支付广告费。

  这下,唐小姐怀疑刘陟峰不过是以先行支付消费券为诱饵,在获取她的信任后要求她刊发广告。(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面对难以追回的广告费,唐小姐感到非常气愤,在3个月的时间里,她先后多次拨打刘陟峰的电话,要求支付广告费未果。

  2009年1月16日,唐小姐在《金鹰报》的要求下,决定聘请律师起诉“水木年华”酒吧。根据《合同法》与《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律师撰写了起诉状,并向广告合同履行地所属的开福区人民法院起诉。

  2009年1月18日,《法制周报》记者电话采访了“水木年华”酒吧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陟峰。当记者表明身份,追问如何看待拖欠广告费以及“水木年华”酒吧将被起诉的事情时,刘陟峰立即挂断了电话。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专家观点

  诚信是生存发展之本

  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诚信搜索网总裁胡勇平律师认为,针对“老赖”,通过诉讼(诉前财产保全)、通过诚信搜索网追踪其财产归属都可以有效地追讨欠款。标的不大的诉讼,首先可以合理扩大诉讼标的,提高诉讼请求的额度,并以此冻结被告方的账户,迫使对方重视诉讼,最好能达成庭外调解;对于财产不明的被告,可以通过诚信搜索网追踪其财产归属,在调查清楚财产状况后,迅速采取法律手段冻结其财产,也能够有效地限制被告的赖账行为。同时,因为互联网的传播,也会使这些“老赖”们原形毕露,让更多的商家看清他们的本来面目。声誉上的强制,对于“老赖”们也有很好的效果。

  胡勇平律师表示,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大而言之,诚信是一个民族的最高责任;简而言之,诚信是一个商家的生存基本条件,像“水木年华”酒吧这种做法,是要受到谴责的,诚信搜索网也可以发送诚信警示函,要求“水木年华”酒吧迅速履行义务,否则,将成为一项不诚信记录被载入互联网以及公众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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