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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权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法制周报记者陈杰人文/图
从一个农村孩子成为一名大学生,他用了20年;从一个讲师成为一名清华大学副教授,他用了6个月;从一位专家成为副检察长,他准备了1年;
……
他,就是周光权博士——我国当前著名的青年法学家之一,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让一向低调的周教授走进舆论焦点的,是2007年11月30日北京的一项人事任命。(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这一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经表决,任命39岁的周光权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学者怎样当官?人们当然想知道答案。
有职有权的检察官
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这是周光权教授担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一分检)副检察长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从这一天开始,周教授改变了他近十年来的工作习惯。过去,他每天准时到清华大学东门附近的法学院大楼上班,而现在,他必须每周分出两天前往一分检履行职责。
“现在看来,一周两天肯定不够。”周光权教授告诉《法制周报》记者,根据检察院的分工,他被明确分管研究室和二审监督处。(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这两块工作繁重且细致,经常会遇到一些奇特的案件,加之要经常参与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和出席检委会,所以两天肯定不能完成这些任务。
周教授坦言,他现在“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检察官,在分管的事务上他有权而且必须拍板,因为既然有分工,别的领导就不会随意来干预这一块。”
一分检官员告诉记者,院里对周光权的分工“很巧妙”,因为这可以让周的学者和检察官双重身份相得益彰。(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以研究室为例,学者出身的周教授可以很好地让他将自身的理论素养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周光权自己也承认,二审监督处分管区县基层检察院的一些上报案件,这让他能接触到大量复杂疑难案件,而这恰恰就是理论研究中需要认真考虑的司法现实问题。上任没几天,这位副检察长已经和同事们讨论了好几次疑难案件。
最让这位教授高兴的是,在副检察长任上,他重新找到了当年做律师的感觉。“办案子不是书本上的空洞研究,怎么想都行,这都是现实问题,需要谨慎对待,既对法律负责,也对人民负责。”周光权说。
青年法学家的成长简史
让周光权教授在检察长任上回忆起的律师生涯,是他十多年供职于四川省司法厅时的一段兼职生活。
1992年,周光权从四川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被四川省司法厅录用。四年的大学生活,让他从重庆市江津县一位普通农家孩子,变成了省城机关的干部。
回忆起那段经历,周光权至今还感慨命运的“阴错阳差”。1988年,20岁的周光权面临高考,他的第一志愿填写了某高校新闻系,第二志愿则是历史系,这两者在当时都是“显学”。(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对于第三志愿,周光权没怎么考虑,胡乱选了个法律专业。那时不少人认为,法律无非是“整人的工具”,没什么意思。但最终的录取结果,周光权恰恰被招进了川大法律系。
当时,相关部门还默许机关干部兼职做律师。1992年大学毕业时,周光权便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成为一名兼职律师。
在此期间,他承办过的一件小案子,既让当事人改变了命运,也深深影响着他日后的工作态度。(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那一次,检察机关以“伪造有价证券罪”起诉了一名伪造企业股权证的被告人,周光权在担任辩护律师的过程中发现,此人被指控伪造的7张股权证上的签名不一样,而此前没有任何机关对此进行过鉴定。在周的坚持下,有关部门鉴定了7张股权证,发现只有2张能够被证明是被告人伪造。
这么一次认真,让本以为会被判数年徒刑的被告人最终被判拘役并很快刑满释放。而周光权则体会到,法律工作者要有责任心,要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和嘱托。
凭着这颗责任心和认真的劲头,他居然在四年工作期间发表了8篇核心期刊论文,1996年,他顺利地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录取为刑法学博士研究生,成为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开山弟子”。
1999年,加冕博士的周光权被清华大学法学院录用为讲师,由于他的勤奋和学著颇丰,仅仅6个多月后,他被清华大学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5年晋升为教授,2006年又被评聘为博士生导师。
检察院里的感悟
熟悉中国法律职业圈的人都知道,中国法律理论和实务界常常陷入一种互不理解的“准对立”状态。(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法学家指责司法官“胡来”,不按法律和规矩办事,司法官则嫌法学家“书生气”,“空对空”,不懂得实践。
作为从中国最优秀的法学院之一走出来的优秀学者,周光权教授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专访时也坦承自己有一个“感悟”的过程。
尽管周被任命为副检察长还只有10多天时间,但事实上,他参与一分检的工作时日已久。(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早在2006年,一分检检察长项明就试图将自己曾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担任检察长时的经验——请法学专家担任副检察长——引入到一分检。
巧合的是,当年项明任海淀区检察院检察长时邀请的其中一位学者,恰恰就是周光权教授读博的导师陈兴良教授。在陈教授的大力推荐下,项明和周光权接上了头,随后的一系列沟通,让他俩最终达成了合作的意向。经过北京市委统战部、政法委和组织部等部门的考察,最终决定了周光权的任职。
周光权说,尽管自己当年曾在政府机关工作过,但时隔十多年他再次走进实务界,内心仍然有很多感触。“最重要的就是要让自己从一个纯粹理性的学者融入真正的司法实践工作。”
这位教授承认,做学问研究时,怎么想,怎么说都是自由的,但做实务,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涉及到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也涉及到法律的尊严,绝对不能随意。因此,他现在在副检察长的位子上总是“倍加小心”,“生怕做错事。”
他告诉记者,一分检不仅要承担大量的本地司法工作任务,还要承担很多全国性大要案的侦查和起诉,比如对成克杰、郑筱萸等高官的死刑就是在这里起诉的。(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长期的实践打造和锻炼了一分检这支优秀的检察官队伍,同时这也让周光权感到更大的责任和压力。
经过近一年的实践锻炼,周光权教授感觉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互相理解和沟通的必要。他说,理论界要对司法活动给予同情式的理解。
“比如司法机关对有的案件处理,从理论上看不符合书本式的教条,却符合实践理性,那种变通处理的办法相对合理,因为它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顾及了各方利益,使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比较好的社会作用。”
“如果我在挂职过程中能在理论和实务的结合上找到一些好的方法,也许就是我最大的收获之一。”周光权说。
或许正是这种既重理论又注意实践的精神,让周光权在一些热点刑法问题上也有独立的看法,比如提到死刑问题,他就不像有些学者那样一味强调废除死刑,他认为,只要暴力凶残的犯罪还存在,只要中国的公民对死刑的依赖心理还强烈,死刑就还不能在中国废除。(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当然,他也主张适用死刑要尽量谨慎,首先要废除经济犯罪领域的死刑。
谈及很多律师不愿意当刑事辩护人,周光权认为,法律制度的不尽合理是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但律师行业的功利色彩、一些律师太注重个人收益也是重要因素。
“法律职业人首先是社会工作者,时刻不能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周光权教授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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