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faw.cn/Files/TodayPicFiles/121/2007120708412984025.jpg
王小姐工作过的门店
核心提示
以往用人单位毫无理由解聘员工的情况将大大减少,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违法炒人需付双倍赔偿。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劳动者的权益也因此得到更多保障。
案例
怀孕女工遭公司辞退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山木实习生蔡艳梅文/图
2007年11月1日,王小姐因怀孕被公司辞退。“开始我没觉得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毕竟是自己怀孕了,只是有点气愤。”王小姐是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一名文员,从2007年8月6日开始在公司的门店上班。(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两个月前,王小姐检查出自己怀有身孕,消息在公司里很快被传开。王小姐很快遭公司辞退。
怀孕后遭辞退
回家后,王小姐向邻居张女士讲述了自己遭公司辞退的遭遇。张女士告诉她,单位随便辞退怀孕女职工是违法的,要王小姐向劳动部门投诉。
11月5日,王小姐向长沙市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可是当长沙市劳动局工作人员就此事进行调解时,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纪公司却并不承认是解雇,只说是叫王小姐回去待岗,生完小孩后可以继续回来工作。
“他们当时根本不是这样跟我说的,如果是待岗的话,为什么没有怀孕期间的相关福利?”王小姐说。
11月24日,当王小姐再次来到新环境房地产经纪公司时,负责人却说,“我们并不知道你怀有身孕,辞退你是因为你经常迟到,消极怠工。”
“可是我一共才迟到两次,并且每次都扣了工资。”王小姐很无奈地说。
公司称不知怀孕一事
11月2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新环境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办公室主任王立。(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王立成表示,公司辞退王小姐的时候并不知道她怀有身孕,是根据门店主管和行政主管上报考勤和表现才作出开除的决定。
“她来公司应聘时,简历中婚姻状况一栏写的是‘未婚’。”
王立成向记者出示王小姐的简历说,“才毕业的大学生,我们没考虑到她会怀有身孕。”
王立成说王小姐工作失职,作为一名行政文员,在公司也算是管理者。(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可是她连自己都没管理好,上班期间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经常迟到、早退。”
王立成说,公司已开会协商并作出决定:对王小姐提出的2350元精神损失的赔偿要求,不予接受。并且,王女士是非婚怀孕,其权益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外。王小姐若不能接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该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
单位观点值得商榷
湖南清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云认为,新环境公司称王小姐属非婚怀孕,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劳动法》保障的是孕妇身心健康的权利,其婚姻状况是否有效,并不影响孕妇享有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妇女的劳动合同,其中所规定的孕妇,并未排除未婚先孕或者非婚怀孕的情况,只要是孕妇,都受《劳动法》的特殊保护。
谭云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职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王小姐是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是争议的焦点,如果确有违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违反,用人单位不得解聘王小姐,否则应给予赔偿。(34234)
读法
单位违法炒人将付双倍赔偿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伍洲奇
“对于违法炒人,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更严格的规定。”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这样说。(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违法炒人是在现实中常见的解除劳动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条件
叶翔锋律师表示,劳动者可以在以下情况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构成违约,则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侵害劳动者利益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或漏洞,有可能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威胁;或者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劳动者都可以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让劳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条件
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情况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当然,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说明的是,当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等于是自动解除或必须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权在于用人单位。
但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相应限制,例如对于患职业病的、疑似职业病的病人,因工负伤还在医疗期内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非因劳动者主观性的过错,而是由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意外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认为必须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被企业广泛适用的“末位淘汰”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就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违法的。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但是,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4235)
劳动律师在线
合同到期不续签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黄先生来电咨询:我在公司工作了4年,合同已经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我能否获取补偿金?
律师回复: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但是,即将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是否承担违约金
江西九江读者陈磊咨询:我是一名做通讯行业的员工,去年单位送我培训,并签了4年的协议,如果提前离职需交纳违约金。(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最近我工作时从高处摔下,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提出辞职,辞职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
律师回复:你现在最好不要主动辞职。首先,你应当立即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要求单位就你的工伤进行赔偿;同时,你可以要求单位安排适合的岗位,如果单位无法安排合适岗位的可以辞职,不用承担责任。
涉嫌盗窃被开除
广东读者李先生来电咨询:我上班时私自拆卸了网络交换器,主要是想看一下结构,当时忘了把它放回。公司认定我构成盗窃未遂,将我开除。
律师回复:对于刑事犯罪,必须由法院判决认定,公司认定你盗窃未遂无效。因此公司将你开除理由不合法,程序也不合法。该争议性质为劳动争议,你可以就此提出劳动仲裁。
能否提前离职
湖南湘潭市读者李熔辉来电咨询:我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只做了半年,有更好的机会,因此不想做下去了。请问,我是否可以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辞职?(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如果我是提前一个月告诉公司的呢?
律师回复:你可以与公司协商,争取公司同意;或者书面通知公司要求辞职,三十日后,你可以离开公司。如果你擅自离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你要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还可以追究你所签约的新单位的法律责任。(伍洲奇)
值班律师:叶翔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