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一死百了”何时休?
据媒体报道:7月9日9时左右,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华同志从办公楼坠落死亡。
李海华因何坠楼?官方尚无确切信息,只说“对其死亡原因公安部门正在侦查中。”
李海华是孝感市的重要官员,曾在多个重要岗位上任职,最引人注意的是,他从大悟县委书记上调到市政府,担任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达10年之久。李海华之坠楼,很自然引发社会舆论的多种猜测。
这几天,该市所辖市、区、县各论坛网站上有关李海华坠楼的帖子铺天盖地。对其死因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抑郁死”。这是常见的官员坠楼原因。抑郁症发作,生不如死,只有一死了之。二是“被吓死”,可能李是个贪官,怕被调查受辱,便纵身跳楼。
前者依据为,公安部门在现场找到李海华的一封遗书,称自己“身患多种疾病,常感不适,只能自我解脱。”后者也有事实根据。第一,李海华分管城市建设长达10年,浸淫城建这滩污水天长日久,“净身”恐怕不大可能。第二,李分管城市建设期间的孝感市住建局长周仕刚于今年5月份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或许牵涉到李海华。第三,省委巡视组近期反馈了在孝感市的巡视情况,称“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省纪委和省组织部处理。”第四,7月3日孝感市人大召开了路线教育民主生活会,李海华主持了会议,并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对李海华深有触动。自生活会后,李便没有露面。这些情况表明,李畏罪自杀可能性比较大。
事实究竟如何?可能随着李海华坠楼死亡,真相永远成谜。成谜的死因,至少会留下两大后遗症:假若李海华真的是因“抑郁”而死,却无法澄清社会舆论对他的误解,致死者蒙羞;假若李海华真是名贪官,畏罪跳楼自杀,则又让“抑郁”之名掩护了真正的腐败分子。正如网帖所言:贪官一死了之,留下巨额财产供家人享用,远比那些落网贪官“人财两空”的结局要好得多。
遗憾的是,随着反腐风声日紧,非正常死亡的官员越来越多。仅近两天的报道即有三起:除李海华外,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卫生局局长张柏成从区卫生局办公楼上跳下自杀,东源县人民法院院长钟俊斌卧轨自杀。按常规做法,这些官员可能都将一了百了,只给社会留下永远难解的大堆疑团。
鉴于官员非正常死亡对社会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笔者以为,应该对常规做法有所改进:凡非正常死亡的官员都要立案进行详查,死因一定要搞个清楚明白,是“抑郁跳楼”还是“畏罪自杀”,都要给社会给公众一个明确交待。真正属“抑郁跳楼”的官员要公正评价,避免其死后蒙羞;真正属“畏罪自杀”的贪官,也不能被其“牵着鼻子转”,“舍弃一人幸福全家”的如意算盘必须敲碎,如此,才能对社会对其他官员有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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