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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院长开房引轰动与偷情游街有何不同?

(2014-01-02 14:22:21)
标签:

杂谈

局长院长开房引轰动与偷情游街有何不同?

这几天,网上最引人关注的事恐怕就是“局长与院长开房”了!
一周前,网上即热传“局长与院长开房”的监控视频。看得出来,这段视频经过精心编辑。将宾馆各个位置监控探头在不同时间获得的影像集中在一起,按事情发展顺序进行剪接,形成有头有尾的影像剧,并打上醒目的字幕提示,供人们围观。视频将局长与院长开房行苟且之事渲染得淋漓尽致,除了没有床上赤裸镜头,该有的全都有了,当事人无可辩驳。
与此同时,视频还配发有文字说明,将男女主角的姓名、身份、地位、甚至简历都标注得清清楚楚。网民始知,这男的叫闫石,系沈阳市卫生局长;女的叫李晨阳,系沈阳市妇婴医院院长。随后,又有两人的高清正面登记照上网,还有两人的工作活动照不断流出。这些照片被广泛转贴,有的门户网站甚至刊发在首页突出位置,以吸引网民的眼球。用“上网即见,翻页撞眼,无人不晓”来描述这件事传播的广度与深度,一点也不过分。
很显然,将这件事“曝光”的成功实施,决非只是某个人的偶然行为。没有长期细致的观察与策划,搞不到这么确凿、这么有力的视频证据。至少得有3个人联手:一是卫生局有人,负责监视局长的行踪;二是妇婴医院有人,负责监视女院长的行踪;三是宾馆有人,负责调取与剪辑监控视频。3个人之所以会联手,也有三种可能:一是局长院长为官不正,单位内有相当的民愤,或树有对头仇敌。二是局长院长偷情已久,到了满城风雨路人皆知的地步。三是局长或院长后院起火,花钱雇佣私家侦探所为。
我忽然想起“文革”时期经常见到的场面:某男女偷情被游街示众。卡车上,一对男女分别被五花大绑,并排站在车头前,男的胸前挂着写有“奸夫”的白牌子,女的胸前则挂着写有“淫妇”的白牌子。“奸夫”、“淫妇”顶寒风低头默立,身后簇拥着众多戴有红手袖的民兵或巡逻人员。卡车穿行在闹市中心,围观的人群摩肩接踵,兴奋而热烈地指指点点。当时的印象,觉得这很“奸夫”可恶,“淫妇”可恨,偷情是天下第一等丑事恶行,游街示众罪有应得。
用今天的眼光看,当年的偷情被游街示众举动实在是过分!从人性、人权,或人的尊严和隐私保护等,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属愚昧、残暴、违法之举。现今可能怎么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了。现实的游街示众不会发生,可虚拟空间的“游街示众”却大行其道。“局长与院长开房”这件事,经虚拟空间的大肆渲染,与现实中的“游街示众”似有过之而无不及。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样的“游街示众”比之“文革风”更暴戾,社会影响更大更恶劣,对当事人的心理刺伤更强更深更残忍。这种做法妥与不妥?我相信每个人在心底都应该有公正而客观的判断。
“局长与院长开房”是一种丑闻,背后很可能还牵连着官员的贪腐问题,其行为自然令人深恶痛绝。策划者搞到了这份确凿的视频证据,完全可以举报到市纪委,让纪检部门立案调查,给男女官员以应得的惩处。这是上策。发送到网上公开曝光当然也是一种较好的途径,至少可以促使相关部门加大调查惩处的力度。但网络曝光应把握好分寸和度数,不能为所欲为。“局长与院长开房”视频曝光已足矣,且纪委已责成了当事人辞职并安排了调查处理。在这种前提下,策划者还指名道姓挖人隐私,又源源不断地公布两人的高清登记照片和活动图片,似乎不逼人上绝路不罢休!这些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这样的网络暴力正常吗?笔者甚感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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