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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在何处猛于“老虎”?

(2013-08-21 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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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苍蝇”在何处猛于“老虎”?

据媒体报道: 昨天,由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联合发布2013舆情蓝皮书《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3)》。蓝皮书指出,地方政府反腐倡廉舆情占比位居首位。这表明中国反腐倡廉舆情事件的主体仍然是地方舆情,基层腐败问题是中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虽然重特大案件影响力大,但是地方性反腐工作重要性也不可忽视。用一个形象比如说,现阶段反腐不仅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从某种角度上说,“苍蝇”的危害比“老虎”更烈!
应该说,社科院的《报告》看问题是相当准确的,实事求是地反映了中国目前反腐倡廉的现状,对反腐败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苍蝇”为何猛于“老虎”?窃以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苍蝇”与“老虎”是相对的,并且没有绝然不同的区别。如站在全国的高度,必须达到省部级以上的贪官方可称“老虎”,而地厅级以下的贪官就只能称“苍蝇”;而在一个省、自治区范围内,地厅级以上的贪官就成了“老虎”,县处级以下的贪官才叫“苍蝇”;到地县区域范围,县处级贪官绝对称得上是“老虎”,科级以下贪官就是“苍蝇”。就“苍蝇”与“老虎”的危害程度而言,基本没啥区别,只是范围大小而已。不论在哪一级,“老虎”数量总是很少,而“苍蝇”数量却相对很多,很多“苍蝇”贪,比之极少“老虎”贪,危害与影响肯定猛烈得多。
其二,“苍蝇”式贪官离普通百姓近,容易招致群众反感。不论在全国还是在各个地方,“老虎”式贪官总是相对离百姓较远,“老虎”再厉害,也只是在那么一个狭小区域作乱,普通群众看不见摸不着,也就不闻其臭。“苍蝇”就不同了,大的百姓可以看见或听见,小的就在百姓身边,“苍蝇”的为非作歹,追腐逐臭,成天在耳根边“嗡嗡”,破坏的是百姓周围的生活环境,毁坏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的是普通群众的公平心态。中国人素来“不患寡而患不均”,最痛恨身边的不公平。百姓看到身边的一个“苍蝇”,往往就迁怒于一级政府,进而让党的形象蒙羞!“苍蝇”之恶比起“老虎”,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三,“苍蝇”是“老虎”的根基,是“老虎”的腐败之源。各级“老虎”与“苍蝇”,其实是一种相互依存的畸形生态:一个“老虎”要靠众多“苍蝇”输送营养,供给水分,维系生存,没有众多的“苍蝇”,“老虎”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长不了;而众多“苍蝇”,则要仰仗“老虎”庇护,争取合适的气候与环境,尤其是当“拍子”拍下时,更需要“老虎”发威以抵御打击。打掉一个“老虎”,如不广捕“群蝇”,则又可能哺出另一只新“老虎”。“苍蝇”不绝,“老虎”不会灭,只有坚持“苍蝇”与“老虎”一起打,并且花费更大气力拍“苍蝇”,完全彻底拍绝所有的“蛆虫”,反腐倡廉工作方能从根本上大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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