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65退后高薪奖励何以只是纸上谈兵?
(2013-01-29 13: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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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后高薪奖励何以只是纸上谈兵?
据1月28日《南方日报》报道: 如何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昨日,广东省政协委员、恒江集团董事长蔡麟开出“药方”,建议建立廉洁奉公的激励机制。如果公务员任期内廉洁奉公,可在其退休后奖励一笔高薪,以此激励他们廉洁守纪。蔡麟称,这套机制应让每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辛勤工作,经过长期业绩积累,日后获得较好的回报。改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原来的只顾当前利益,不顾个人离开工作岗位后的长远前景。
这个“药方”其实并非蔡麟委员的首创,五年前即有人提出过类似的设想,当归于“高薪养廉”的范畴。这几年的反腐实践证明,高薪养廉是靠不住的,因为人的贪念无止境。蔡麟委员的“药方”与“高薪养廉”自然有点区别:主要是高薪兑现的时间,一是现在给、事前给,一是将来给、事后给。看起来“事后给”比“事前给”高明,可仔细一想,也未必?在现行体制下,两者并无高下之分,事前的“高薪养廉”不可靠,事后的“高薪养廉”同样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纸上谈兵。“套现”尚且都难以抑制官员的贪念,用一“长把伞”就能“激励”官员为政清廉?岂不是笑谈?
现在的公务人员,是廉是贪,界限很模糊,实际上已经没有一种衡量的标准,几乎没什么好办法去判断。这么说吧,因小偷发现、二奶反水、事故带出等等“点子背”而被抓了个“现行”的官员就是贪官,反之则是廉官。即便有官员家里大堆钞票都堆到大门口了,只要没“出事”,你还得将他看成廉官。你又凭什么不将他看成是廉官?同朝为官,大家的来路都差不多,谁比谁又能干净多少?古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拿到眼下比照似乎并没有过时。大凡在关键岗位上为官一任,真正不贪不占不参与房地产,只算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的礼金礼品收入,就是大笔财富。从古到今,有哪条律令说不准官员进行礼尚往来?实际上又如何禁得了官员通过正常人情掩护累积私产?这还只是官员的财路之一。
官员是廉是贪事实上很难确切判断。可由谁来、凭什么最终裁决官员的“廉”或“贪”则是更大的难题!靠直接上级领导?上级领导是不是“切肉连皮”尚在其次,更重要的是领导也是官,也要考虑自己的后路,说部下“贪”而断了别人的后路,部下反咬一口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怎么也不如送顺风人情为妙。靠群众?“群众眼睛是雪亮的”这话绝对正确,可现在的群众谁愿说实话?不是被“收买”了,就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明哲保身当老好人为上策。靠纪检监察机关?他们只认一条:你在我这儿没案件记录,你就不是贪官。可事实上你真“廉”吗?真不是贪官吗?只有你自己最清楚。谁也靠不住,可能最后的结果就是:只要没抓住,就不是贪官,不是贪官就一定是廉官,是廉官就能获得一笔高薪奖励。能被抓住的贪官大约占百分之一的比例,也就是说,百分之九十九的官员都可以在退休时获得高薪奖励。这样的“高薪奖励”对反腐倡廉、激励官员廉洁守纪又有何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