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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证据反腐获胜是喜是忧?

(2012-11-24 13:41:07)
标签:

杂谈

视频证据反腐获胜是喜是忧?

   

新华1123日报道: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近日互联网流传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为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1123日,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

雷政富的落马堪称神速!本月20日晚,微博注册为“资深媒体人”的纪许光先生在微博上转发爆料:称“重庆北碚区委书记包养情妇并与之淫乱”,并附有视频截图。仅仅过了两天半,有网友精确计算为63个小时,雷政富即被免职立案调查。在笔者的印象中,相关部门对网曝官员腐败事实反应如此之快还不多见,且上来就是免职、立案调查,让人感受到一种惩贪反腐从严治党的新气象。

“视频证据”应该在雷政富的迅速落马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视频证据的优势显而易见:第一,当事人违法违纪原始情境再现,容貌、姿态、动作一目了然,执法执纪部门无须花费过多精力去抓获违纪犯法嫌疑人的“狐狸尾巴”。第二,视频图像一般不会造假,或造假很难,只要确认是违纪犯法嫌疑人的活动图像出现,就无法抵赖。第三,视频图像感染力强,视频证据一旦曝光,社会影响巨大,谁也无法轻松掩饰或平息澎湃的舆论潮流。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让视频证据的提取越来越变得便捷和简单。从某种角度上看,“视频证据”当称是新时期惩贪反腐的利器。

雷政富因性爱视频曝光迅速倒台,网络上一片群情振奋。笔者在兴奋之余,却又萌发丝丝不安:视频反腐的确威力够大,以至让贪官应声栽倒,几无任何喘息之机;可视频反腐的弊端同样不容忽视。深入思考,视频反腐实属饮鸩止渴的无奈之举,更缺乏持续长久的效力。

首先,视频证据的取得多有违法之嫌。视频证据的提取必须有相应的设备和条件。贪官的违纪犯法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展开,任由你高举摄像机完整痛快摄取。贪官违纪犯法必定要在隐蔽处进行,更要力避眼线耳目与任何摄录装备。普通公民想要在别人私密处摄取视频,谈何容易!除非你设立圈套,引人钻套;或预先在墙壁顶棚秘密安装摄录器材;甚或使用微型间谍录相设备,监录对方一切活动。而设套诈人、秘密安装摄录器材,本身就是一种侵犯公民隐私的违法行为。

其次,视频证据的获取在某种程度上趋向恶势力所为,很少有光明正大的动机。捕获别人的视频证据,没有相当的财力、势力基础几乎不可能实现。商与贪之间利益争斗极易使用视频证据相互陷害。据说雷政富的性爱视频即是建筑商雇用美女设套而成,建筑商在雷政富手里得不到工程,即运用此计谋逼其就范;雷政富将市政工程都给了胞弟,自然无法满足对方的要求。应该说,双方都不是好鸟!

其三,运用视频证据的实际效果尤其令人担忧。商与贪之间运用视频证据的终极目的是获利受益,决非惩贪反腐利国利民。如此,实际效果就有两种可能:一是视频证据曝光,激发民愤,贪官的东窗事发,罢官入狱,反腐又添一战果。二是视频证据要挟见效,官员就范,与商人沆瀣一气,建筑商源源不断地得到工程,官员一次又一次的大肆收贿,双方利益均沾,彼此守口如瓶。综合看,前者暴发的机率很小,后者“双赢”的机率更大,甚至平时很清廉的官员也可能中套,被迫成为贪官,任商人玩于股掌之间。结果,贪腐不仅得不到遏制,反而更疯狂。

笔者绝无否定这次雷政富落马胜利之意。只是想说,用视频或其它歪门邪道反腐作用十分有限,甚至有害。反腐败最根本的还是靠制度设计,靠全民监督,靠严刑竣法。非此,很难让眼下官员腐败现象得到彻底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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