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装修切莫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2012-08-22 17: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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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住房装修切莫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我在本市开发小区购得一处住房,儿子居住现已有两年。
一年前,客厅房顶装修层出现大块脱落现象。簇新的房子成破相,实在让人难受。当然要找原承接我家装修工程的老板,这是明显的装修质量不行。
我试着与装修老板打了个电话,对方态度很好,说忙完了这一阵,即去维修。过了一周,不见动静,便催,对方依旧表示尽快去人,只是太忙了,须得等一段时间。一个月过去了,我有点耐不住,又催,对方说,已去过了,你家无人开门没搞成,再去还要等等。我很纳闷:未必是真去了?咋去时不来个电话呢?心中疑惑,口里却说:再去时一定要先联系啊。“好…好,到时一定。”老板还是很热情。
又过了差不多两个月,再去电话,对方似很惊讶:这点小事咋还没搞?前几天正好有点空,怎么不早说呢?装修老板倒打一耙,让你哭笑不得。我忍住性子说:这回再不能拖了,麻烦你无论如何要早点派人去搞好!又是十几天过去,仍然音讯全无。再催,我有点烦了:你做生意咋不讲信誉呢?一点小事竟拖个没完没了!对方比我还烦:“你啥意思?我又没说不修!我总不能让别人停工去跟你搞?真是过瘾得很!…… ” 这次谈得不欢而散。
接下来,老板还是没派人。我感觉已筋疲力尽,实在没信心再催。就这样,等了一年。眼下,老的脱落未修,又有新的掉块。我除了等时间,几乎没有任何其它更好的办法……
我后悔当初装修时没与老板签订一份合同书。说起来,这位老板还是熟人介绍的。记得当初装修未开工时,我曾拟了一份合同,并要求老板搞一份工程预算,老板对此不置可否。他沉默了一会开口说:“我搞事从来没与主家签这些个东西,多少年也没与别人闹个纠纷,我就抱定一条,对别人的事负责任,别人买套房子不容易,装修要保证质量,还要为别人节省,敷衍不得的!做人要讲个德性,做工要讲个信誉,我就认这些。”看老板面容憨厚,话语真诚,我就放松了警惕。看着办吧!不签合同不搞预算也行,自己平时多注意点,费用上事先搞个口头约定,想来也不至于跑出很远!
后来的情况就由不得我想!四副室内门,我感觉一般,老板说这是高档木门,一个熟人开店,以每副1500元的最低价买来的。2.5米长的卧室壁柜,说是最时尚的款式,所用材料都是上等无毒原木,只算一万元。室外保险门怎么看都显老旧,老板说这是特地让人从武汉进回来的品牌门,只算3000元。……
我很有些吃哑巴亏的感觉!工程做了,主动权几乎全盘掌握在对方手里,主家说什么都迟了!其实,在事先没有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项进行规定的情况下,工程自开工之日起,就基本上剥夺了主家“说话”的权利。后来又一想,这个亏是注定要吃的。只要你买房装房,就要请人施工,任何人施工,都会要赚你的钱,只不过“手辣”的程度不同而已。如此一想,心中释然,然后迅速付款,与老板“钱货”两清。
只是没想到,当初没签合同书还有如此源源不断的后患。现房子装修质量明显不行,他就持续拖下去,你该怎么办?手头没个把柄,可以说一点办法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不仅当时主家没有话语权,而且到现在仍然没有话语权,唯有受老板摆布!并且稍不注意老板还烦!多么刻骨铭心的教训啊!
之所以将这一经历写出来,一是当回阿Q,出口闷气,让心里平衡;二是告诫正装房或准备装房的朋友,切莫犯我同样的错误。对于普通工薪族而言,装修住房是大事,千万马虎不得,更不能轻信商家的善语甜言。唯有施工前将所有相关事项谈得清楚明白,签订正规装修合同书。有了这份文字合同,业主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否则,将与我一样,持续吃上哑巴亏——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