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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庆生条幅真的与宣传部无关?

(2011-11-16 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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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小孩庆生条幅真的与宣传部无关?

 

《江苏射阳十岁孩子庆生日 县委宣传部送祝贺条幅》的报道,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江苏射阳县委宣传部今日回应称,经调查核实,悬挂条幅为小孩庆生,纯属个人行为,与射阳县委宣传部无任何关系。(11.15人民网)

网上传《江苏射阳十岁孩子庆生日 县委宣传部送祝贺条幅》的报道我也看到过,没怎么关注,觉得这事一般般,没啥不得了。无非这孩子父亲是位老板,有几个钱;或是位权官,有点势力,县委宣传部,一个地方上无钱无权只有名的穷衙门,讨讨好图点什么去捧捧场,太常见了。

今日再读到射阳县委宣传部的回应,称这事“纯属个人行为,与射阳县委宣传部无任何关系。”倒让我有了关注的兴趣:射阳县委宣传部真的就那么清白高尚,与此举无任何关系吗?我看未见得!

县里上上下下那么多部门与单位,上有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组织部,下面的局、委、办机关就更多了,孩子的父母为何独独挑上县委宣传部送条幅?“擅自冒用”他敢吗?说“无任何关系”谁相信?

如果真的是凭空“擅自冒用”,县委宣传部完全可以去找对方论理,甚至可以追究他个“诈骗”罪名,让相关方面从严给予处罚,以挽回恶劣的社会影响。可眼下射阳县委宣传部只字不提对方的责任,亦未要求给予对方任何处罚!是脱不了干系无法查处?还是另有隐情?人们不能不打上一个问号。

鉴于此,“毫无关系”之说一点也不可信。窃以为:“关系”是肯定有的,只是这关系有大小、有单位与个人之分。往小处说,可能是县委宣传部的某位干部个人表态送;或孩子父亲对县委宣传部早已“擒拿”,有把握让其送条幅祝贺,而自作主张先行挂上去,再适时去打个招呼。等等。往大处说,可能是县委宣传部正组织一项活动,得到孩子父亲的资助;或某位部领导曾得到过孩子父亲的“好处”,以集体大名送个祝贺条幅表达心情。等等。总而言之,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祝贺”之举。

放开估量,事情应该不会很大。但说明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我们的一些党委政府部门,不习惯自己有差错,更不习惯在公众面前承认有错!人无完人,谁能无过?任何人任何单位的工作不可能从不失误。只有承认失误,才能吸取教训,便于今后不犯或少犯错。连认错的基本态度都没有,谈什么接受监督改正错误?你总是正确,甚至明显的错误也要千方百计掩饰,凭什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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