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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说药家鑫二审必死无疑?

(2011-05-06 17: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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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为何说药家鑫二审必死无疑?

 

有消息证实,已被判处死刑的药家鑫近日向西安中院提出上诉,请求免死,理由是药犯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很好,云云。

虽然法庭对上述理由并未认可,却使一波三折的药家鑫案又现悬念:药家鑫的死与不死,似乎一时还难说。因为现行法庭判案“人治”因素不可小视,倘若有要员要求从“惜才”或有“自首情节”等方面酌情考虑,药家鑫在二审就可以不死!不论这种可能性有几分,总还是让人心存疑窦。

今日看到一宗新闻:重庆又现“药家鑫”复本。重庆忠县货车司机,31岁的青年田厚波,去年12月的一天驾车不慎撞伤了一名女乞丐,属轻伤。怕女乞丐报警,本已走远了的田厚波又折回来,残暴地从伤者身上碾压过去,后又将死者尸体抛河。直到今年4月11日,因尸体高度腐烂致案发,警方经过缜密侦察,终将田犯抓捕归案。报道说:田家条件不错,父子共同经营5辆车,田父对警方表示“儿子错了,要好好配合,争取宽大”!

田家在案发后,与药家同样抱很大幻想:认错认罪,好好配合,争取宽大!

“药家鑫”的复版案,让我对药家鑫原版案诸疑消释:药犯必死,可以百分之百肯定!

药家鑫与田厚波,虽然不能说谁学的谁,却表露出一种共同的杀人犯罪心理:杀人灭口,杀人消灾!死无对证,一了百了!运气好的话,肇事司机可能什么事也没有;运气差点的赔偿损失,或服刑一年半载,坏日子很快就会过去;运气更差的是东窗事发,被警方追究,进监狱服重刑,一般还不至于死!权衡得失,总比留“活口”强,被指认,被索赔,被拖累,成破财的无底洞,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药家鑫与田厚波,应该不是第一个或第二个,也必然不会是最后一个或两个。今后的效仿者是多是少、是有是无?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药家鑫的最终命运怎样?药家鑫如获宽宥,持侥幸心理的后继者必接踵而至!田厚波的出现,足以令人惊出一身冷汗!如若对药家鑫依法惩处决不宽宥,杀人者偿命,社会警示作用应该不同凡响!权衡得失,谁还敢拿性命试法?

尽管现行法庭存在有“人治”因素,但对于此等大是大非,关系着黎民百姓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相信任何权力或要人都不会轻率含糊,酿成后患!鉴于此,笔者认定,药家鑫二审必死,其上诉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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