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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公示制”能否撼动公款吃喝血盆大口?

(2010-01-28 11: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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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接待公示制”能否撼动公款吃喝血盆大口?

 

新华网1月26日报道:在日前召开的江西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江西省政协委员黄良楷针对公务招待中的不正之风,建议实行公款接待清单公示制。黄良楷向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公款接待清单公示制的建议》的提案。他认为,公款接待不但是公务浪费的黑洞,而且成了违法乱纪开支的“筐”,一些不属于公款接待的消费项目也隐身于这个“筐”里。这样一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公款接待费用居高不下,而且由于没有真正的公开,群众的监督更无从谈起。

看到这则新闻,我记起前不久与一位纪检干部谈到的公款接待难管理的话题。这位纪检干部说:我们在办案中,一接触到查吃喝费用的票据头就大了,因为你无从查起!一是票据杂乱难以核对,二是账目笼统无法查证,三是吃喝人多不便清查。有时明知里面有套现贪污的问题,你只能怀疑却无法证实。有个单位的负责人的家属开了一个酒店,作为单位定点公款接待的餐馆,谁都可以挂账签单吃喝待客,结账时不仅价格贵而且还虚列餐费。群众多次反映这里面有变相贪污问题,可就是无法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单位负责人以权谋利。

正因为公款接待消费的这种特殊性,致长期以来其中隐藏的浪费和腐败问题成为难治的顽症。

黄良楷委员的建议首先好在实用并有效。大凡种种不轨行为,最适宜的环境就是避人耳目暗中进行,最忌讳的场合就是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公款接待一旦建立公示制度,真正能够做到定期将消费明细清单晒出来,接受群众监督,铺张浪费或套现贪污者便失去了生存环境。吃喝超标者会想到公示后无法向群众交待而有所收敛;虚列套现者则更怕群众质疑而不敢造假!公示可称是治理公款吃喝的法宝,一用准灵!公开则是抑制腐败的克星,“此”起“彼”消!

其次是操作简便。不需要太多程序,不用费多大气力,只需在大大小小的单位设立一块公示牌,类似村组社区的政务公开专栏,每周或每月贴出本单位公款接待消费清单,让群众看到看懂即可。如此举手之劳,就能有效遏制大浪费大腐败,建立部门单位领导的公信力,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真正是好主意!

问题是眼下我们在方方面面并不缺乏对付腐败的“好主意”,缺的倒是落实这些“好主意”的执行力!即如“公款接待清单公示制”,有关单位不予公示怎么办?公布不实怎么办?笼统不详细公示怎么办?不定期或仅长期累积公示个概数怎么办?这些都是很容易发生的,因为一旦真正的定期详情公示,就要堵塞掌权者的腐败之门,断绝相关人的敛财之路,既得利益者必消极抵制,必处心积虑将水搅混,必阳奉阴违执行打折!这就要靠上级领导或监管部门的监督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公示制”执行到位不走过场!

不过,要达到这种效果,尤其需要相关领导和部门有真抓实干的决心,能拿出一抓到底的气力。笔者以为,相对于深得民心的反腐败反浪费大业,花去这点气力成本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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