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出轨”是我一生刻骨铭心的教训
(2009-07-16 1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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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那次“出轨”是我一生刻骨铭心的教训
不瞒你说,我曾被检察院“请”进去了一回。
九十年代第一年,我刚从局机关下到某公司任经理。当时这个单位内部管理很乱,业务经营每况逾下,人心极不稳定,时不时有人聚众找上级领导扯皮。局长让我下去,就是希望我能扭转局面搞好稳定,至少不能让局长天天担心职工到局里闹事!
从相对超脱的局办公室主任到面对面直接领导近200人的经理,我丝毫不敢懈怠,倾注了全部心血,使出了浑身解数,想方设法搞好治理。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发现问题关键是人浮于事。由于单位主业经营萎缩,使不少职工无事可做。富余人员要工作,要增加收入,成为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当务之急是要多创造工作岗位,让人人有事做,方可安定人心。在我的提议下,领导班子决定:利用单位各影院地处闹市中心的优势,多开发建设门面房,然后分配租赁给职工,让职工自己经营,个人创业赚钱。
第一批准备建二十间门面房,计划投资15万元(当时建的都是单层平房)。商量由谁承建时,单位的一位副经理说自己有个熟人在搞工程,希望能照顾一下。我当即表示同意。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有两位陌生人突然登门造访。两人自我介绍说,他们一位姓周,另一位姓殷,是某经理介绍来的。并说,他们很感谢我在工程上的关照,很佩服我的为人,真诚希望与我交个朋友,今天只是来认门,云云。坐了约有半小时样子,只见姓周的工头从怀里摸出一个信封放在我的桌子上,边放边说:这是点小意思请收下。我一看急了,连说:绝对不行!又赶紧抓起信封就朝姓周的手上塞。二人见状忙拉开门冲出去,头也不回地下楼走了。
这可怎么办?我数了数,信封里装了2000元(那时币值比现在高)。我刚担任单位负责人,一心一意想把工作搞好,急切做出点成绩,压根就没考虑什么个人利益。现在突然来了这么一下子,我一时茫然,又有点紧张!我意识到这是受贿,这是犯罪!我无论如何不能收这笔钱!这钱危险!必须尽早退回去!当天晚上我一夜未眠。
第二天上班时,我向副经理问清了那两位工头的住处,然后一个人出去找到他们。经过一番费力的撕扯,最后还是将信封退了。二人见我态度如此坚决,便说:“这算得了什么?不就是几条烟钱吗,不收就是看不起我们!你让我们今后怎么做人?”我说:“你们把工程搞好,保证质量,就是对我最大的感谢!别的什么都不要考虑,我也不会收的!”
之后,他们又在办公室和利用请吃等不同场合向我表示同样的意思,都被我一一拒绝。
也是凑巧,那段时间我老婆因胃出血住进了医院。两位工头知道后买了些物品前去探望,走时又丢下一个信封,仍然是2000元。三番五次执意要谢,又是看望病人的常情常理,我终于妥协了,暂时接受了他们的这份“情意”。事后虽总觉得心里忐忑不安,但时间一长也就淡化了。
工程完后不到半年时间,周、殷两位工头闹起了矛盾,这当然是后来才知道的事情。他们闹得很厉害,以至于决裂,甚至相互攻讦陷害。姓殷的工头竟将周姓工头探病给我老婆的2000元钱作为行贿的事实向检察院进行了举报。其后我即被检察院“召见”,并将2000元钱退回到检察院。至此,我的第一次“出轨”尘埃落地。
这件事实在让我刻骨铭心!无异于给我上了一堂认识社会吃透人心的人生大课!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这次的“出轨”让我后来能够始终警钟长鸣,保持高度警惕,成功抵御了来自方方面面更多花样翻新的“糖弹”袭击,保证了所任公职的廉洁和做人的清白,问心无愧、心态安然、胸怀坦荡。
真得感谢那次检察院的“召见”,也得庆幸两位工头老板的内讧!我常常这样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