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年薪不能到手就了,该不该与国际“接轨”课以重税
(2009-03-20 13: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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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天价年薪不能到手就了,该不该与国际“接轨”课以重税?
据报道:美国国会众议院近日通过一项法令,对于受政府救助的金融及房地产企业高管和员工,2007年及以后领取的年薪和奖金超过25万美元,将征收个人所得高达90%以上的税款,此举旨在追讨上市企业滥发的奖金。(中央电视台3.20)
另据报道:2007年中国银企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各银行董事长个人薪酬,以深发展银行董事长纽曼的年薪最高,达到了2285万元;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和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以1748.6万元和1297.6万元位居第二、三位。各银行行长个人薪酬,民生银行行长王浵世以1004.6万元位居第一,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和中信银行行长陈小宪以963.1万元和648.6万位居第二、三位。2008年高管年薪估计与2007年持平。因涉及高管年薪等敏感问题,各银行2008年年报还须推迟一段时间。(中央电视台3.20)
金融高管天价年薪实在不是新鲜话题,此前中国平安马明哲高达6600万年薪已让网民们一片“雷”声!现在的问题是,这么多已到腰包的天价薪怎么办?
尽管有前不久财政部印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上市金融机构高管的税前年薪上限为280万元。且不说这280万是否合理,只说这“下不为例、拿了就赢”的“滞后规定”,怕是难平众怒难服人心!
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护纳税人的钱不被鲸吞,美国采取了这一项“咎往”又“管后”的特别措施,不失为明智之举。
我们那些曾高喊与国际“接轨”的高管们,这次该不该也要与国际“接轨”一回?!拿高薪时不仅接了“轨”,而且还大大超了“轨”!这回“交税”不需你超“轨”,只要你扎扎实实对准“轨”就行!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官员们,这次是不是应该“铁腕”一回,拿出一个办法,制订一个“特别规定”:对所有靠国家政策和股民支撑的中央企业“滥发”给高管(包括员工)的年薪和奖金依法课以重税!以顺应民心,从方方面面提振全国人民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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