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好人”式贪官
(2008-12-14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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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近日读到一篇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贪腐人生的纪实报告,不由得对其人前人后两副面孔表演的深厚功夫而惊叹。人前这是一位典型的“好人”:对乡亲重情重义;对部下朴实随和;对领导忠诚踏实;处事做人低调谨慎;在他工作生活之地广受好评。以致他的“腐败事”被查处尘埃落地后的第三年,记者到他的老家采访时,竟还有农民为他鸣冤叫屈,根本不相信他是贪官。乡亲们听说记者要写他的“事”连饭也不给吃,记者只得偷偷溜走。
我不敢说还有多少类似田凤山式的贪官仍在台上作着精采“表演”,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貌似“好人”式的贪官于党于国于民于事业都是顶危险的一种人,如果让平民百姓有一个明白无奈的选择,相信大多数人会“宁选轰轰烈烈为国为民办得成大事的贪官,不会要八面玲珑庸碌无为却工于心计精于谋私的贪官”。
“好人”式贪官首要的是塑造自己的好人形象,建设自己的“好人缘”,力求博得上下左右的好感,构筑自己的安全围城。你有欲求么?那么我尽全力帮你满足,你总得感谢我,至少不会反我吧!如果你是“刺头”,天生着“反骨”,我就千方百计笼络你,“量手中之权力,结与你之欢心”,你该不会“闹”我吧!你贪污受贿事有人举报到这里,我就叮嘱你今后搞隐蔽点,还提醒谁谁与你过不去要想办法缓和关系!至于党纪国法、政策原则,那是党的事国家的事与我何干?只有政治幼稚的人才会将这么些真当回事!失去的是公众利益,获得的却是自己的人缘财源,何乐而不为?
建设“好人缘”的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贪腐空间。眼下贪官出事无非是三种途径:一是被对头人告状举报,这条应占大多数;二是情人揭发;三是其它案件带出。将四方八面的关系修补得滴水不漏,将长短刺尖捏抹得平和光溜,不得罪人不打压人,只栽花不栽刺,这样的人有何对头?谁还会去举报告状?田凤山的腐败行为如果不是因绥化市委书记马德贪贿落马引发黑龙江省官场地震而牵出,恐怕他现在还依旧坐在部长宝座上“清正廉洁勤政为官”呢!
正因为“好人”式贪官精心构建了自己的防火墙,自认为贪腐安全系数高,腐败起来也就有恃无恐贪得无厌。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长邵建传为官“口碑”极好,而他贪污受贿的胆也大,他在短短的几年任职期内贪贿竟高达500多万元。落马后他在忏悔书中坦言:“我平时十分注意打好群众基础。日常工作中,内部同志办事,可办可不办的都很痛快干脆地办了,从未有意拖延。在对待下属内部同志的问题上,一般采取稳妥留有余地的态度,对一些内部棘手问题的处理,宁右勿左。这是拥有内部好人缘、避免被举报的关键。”
由于这类贪官满腹心思都用在捞钱和保护自己上,大多是些不干实事不讲政绩不偏不倚平稳过渡的圆滑庸官,凭着处心积虑建立的上下人缘关系,搞垮一地或一个部门换另一地或一个部门继续当官,甚至还步步高升,稳稳当当经营着权钱交易,最终受害深重的还是百姓、集体和党的事业。这类人真是十足的寄生虫吸血鬼啊!睁大眼睛看看现实:多少地方、部门或单位就因为有“好人”领导而每况逾下以至破产关门,多少国家集体资财被“好领导”不动声色地攫为已有!地方穷了、单位垮了,这些“好领导”却捞足了,且毫发无损甚至还异地加官晋级继续贪赃枉法!善良的老百姓可能永不会知道其中的奥妙,到头也不会知道是谁出卖了自己!
能够敢作敢为敢干大事政绩突出的贪官固然也应查处,但人们多少还有一些理解:这人贪是贪,毕竟为官一任带来一方的巨变。要干事往往就要得罪人,可能有一点腐败行为就要被对头人揪住不放,小腐败实际存在大风险!而那些不干事又贪得无厌,大腐败只有小风险甚或无风险的狡猾家伙却大多能够逍遥法外,事实上是不公平的!
但愿我们反腐败的目标更多地注意那些戴着假面具的“好人”式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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