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故事之协管员
(2022-04-12 16:44:54)“协管员”是指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市场人员的简称,是工商部门建、管集贸市场,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时的产物。2008年以前,工商部门既建市场,又管市场。加上依法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需要一定的管理人员。在工商部门在编人员少的情况下,各地工商部门都招聘了一些人员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市场、收取相关费用。招聘的主要对象有工商部门人员的家属子女、退伍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我市工商局当年在城区和涧溪、管店、石坝、三界、潘村、桥头等乡镇建设了大小九个集贸市场,招聘的协管员队伍多时近百人,少时也有七、八十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县工商局直接招聘,后期有工商部门代管的市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招聘,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工商局招聘,还是市场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均有各工商所管理。
这些人员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协助工商部门管理集贸市场,收取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有的当工商部门的驾驶员,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其他工作等。可以说,协管员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工商部门和市场管理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作为分管协管员工作的领导,我这里说句公道的话,这些协管员为工商部门做了大量的市场管理工作,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是比较低的。但因为工商部门必定是政府部门,即使待遇低也有人愿意干,他们有的一干就是十几年、二十几年。好在,从2002年开始,明光市市场服务中心依法给他们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2008年,随着国家取消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加上实施了市场管办分离,这些在工商部门工作多年的协管员,除小部分随市场转移到市城市管理执法(市容)局管理外,大部分被解除了劳动关系。从此,工商部门的协管员一词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