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记忆与建筑(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
所有的建筑在开始时都来源于这种空间与位置的“身体-中心感”。人类赋予那些圆柱、墙和屋顶的性质对于建成的世界意味深长。
地中海文明中,人们喜爱拱和穹顶,穹顶被赋予苍穹的含义,有时在内部涂成蓝色,并坠有繁星。穹顶总是笼罩着建筑。在远东的中国和日本,典型的屋顶是中央突起,从各个侧面向下倾斜。
继希腊和罗马人之后数千年,路易十四宣称——朕即国家。他的宫殿也体现了这一点。
在建筑中,身体的存在作为一种神圣的组织原则,后来转变为机械的组织方式,其动力来自伽利略所支持的观点——数学测量与实验室物理真实的标准。
17世纪之后,关于感受美的方式的美学争论和理论,将会影响并且强烈地损害我们对于如何体验建筑的理解。笛卡尔对于感觉的可靠性如此怀疑,以至于他只相信思想本身的活动。
19世纪美学中,将身体更加直接地融入体验对象方面,有一些值得注意的成就。哲学家罗伯特·费肖尔于1872年杜撰了“移情”这个词,谈及它作为一种感觉而不是正式的思考过程。
19世纪末,几乎所有涉及三维形式的美学问题都被机械地当作视觉问题来对待。与视觉的崇高地位相反,触觉只不过是一种维多利亚时代的指尖活动,与整个身体相比,更像是游标卡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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