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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樾《暗杀时代》】

(2015-05-12 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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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夫排满之道有二:一曰暗杀,一曰革命。暗杀为因,革命为果。暗杀虽个人而可为,革命非群力即不效。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以复仇为援兵,则愈杀愈仇,愈仇愈杀。仇杀相寻,势不至革命而不已予愿予死后,化一我而为千万我,前者仆后者起,不杀不休,不尽不止,则予之死为有济也。然一念万、王二子之后,竟未闻有接踵而兴者,则予当此发轫之始,似不宜不有观感于同胞矣。今即迩来之所见,并信札之有关切于此者,亦连类及之,缀为若干篇,名曰暗杀时代。为序。

 

予生八年即失母,惟二兄抚养之。数年兄亡,予父弃官为贾。至是迫于家计,不得安居,复奔走风尘间,集所得以为予兄弟教养之用。予年十三,遂慕科名,岁岁疲于童试。年二十一始不复以八股为事,日惟诵古文辞。有劝予应试者辄拒之。年二十三,自念亲老家贫,里处终无所事,乃飘然游吴。不遇,遂北上。斯时所与交游者,非官即幕,自不竟怦怦然动功名之念矣。逾年,因同乡某君之劝,考入学堂肄业,于是得出身派教习之思想,时往来于胸中,岂复知朝廷为异族,而此身日在奴隶丛中耶?又逾年秋,友人某君授予以“革命军”一书,三读不置,适其时奉天被占,各报传警,至是而知家国危亡之在迩,举昔卑污之思想,一变而新之。然于朝廷之为异族与否,仍不在意念中也。逾时,某君又假予以“清议报”。阅未终篇,而作者之主义,即化为我之主义矣。日日言立宪,日日望立宪,向人则曰西后之误国、今皇之圣明,人有非康梁者则排斥之,即自问亦信梁氏之说之登我于彼岸也。又逾时,阅得“中国白话报”、“警钟报”、“自由血”、“孙逸仙”、“新广东”、“新湖南”、“广长舌”、“攘书”、“警世钟”、“近世中国秘史”、“黄帝魂”等书,于是思想又一变,而主义随之,乃知前此梁氏之说,几误我矣。夫梁氏之为满酋游说,有革命之思想者,皆能详言之,无俟我哓哓矣。然予复恨梁氏之说之几以误我者,其误我同胞,当不止千万也。予愿同胞宁为梦梦不醒之汉族愚民,而不为半睡半醒之满洲走狗。盖梦梦不醒之愚民,其天良未泯,虽认贼作父,亦苦于不自知。一旦梦醒,究未有不欲杀尽逆贼,而复九世之仇也。若半睡半醒之满奴,名则以玛志尼、加富尔自居,实则吴三桂、洪承畴之不若。甚至欲遂一己之利心,甘作同胞之公敌。有告以宗旨之不正,而行事之皆私者,则彼积羞怒而成仇,遂不惜强词以夺理。昌言曰:“国朝之制,满汉平等。”又曰:“满洲之政治,为大地万国所未有。”又曰:“今皇仁圣,不惜牺牲己位以立宪政。”此等云云,盖欲断送汉族于无自立之一日,而为满洲谋其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予于是念念欲杀尽此辈。然此辈皆汉人也,皆汉人而为满酋之奴隶也,满酋之使此辈为奴为隶,甘害同胞,以利异族,则满酋之手段,不亦甚毒矣。虽然,此辈为奴隶者也,满酋造奴隶者也。不清其源而绝其流,又乌乎可?予于是念念在排满。

予遍求满酋中,而得其巨魁二人:一则奴汉族者,一则亡汉族者。奴汉族者在今日,亡汉族者在将来。奴汉族者,非那拉淫妇而何?亡汉族者,非铁良逆贼而何?杀那拉淫妇难,杀铁良逆贼易。杀那拉淫妇其利在今日,杀铁良逆贼其利在将来。杀那拉淫妇去其主动力,杀铁良逆贼去其助动力。主动力无尽,而助动力有尽,予于是念念在杀铁良。然此念虽立,其如徒手无具何?势不得不稍俟时日。逾时有万福华刺王之春案出,又逾时忽有刺客某刺铁良逆贼未成而遁,并有王汉谋刺铁良逆贼未遂而先自尽之报。之三子者,其志可嘉,其风可慕,然予不能不为之抱憾者。盖以万子之刺术固疏,而所指之事,亦不过曰联俄之主义而已。夫以联俄之主义为非,则所是者,必在联日。联俄主之满洲,联日亦主之满洲。满洲既不可恃,日人又安可恃乎?试问今日我同胞,其不欲自去奴隶之籍则已,苟欲去之,则必先事排满,而排外非所计也。若刺客某,则又不免失之于怯,虽其目的较万子为善,而于生死关头,又不若万子之分明矣。若王子则心有余而智不足,虽其一死足以加勉他人,然于事实上不免失之一筹。使于顺德失望时,即起身来京,或者卒成其志,究未可知。即不遇,亦可将铁良同类之人一刺之,以为代价,则王子不虚死矣。虽然,王子之死,非勉他人,乃勉我耳。予之存此志已有数月,(此志偶于友人某君前言之,计在万福华事以前数月)。王子复先我而行之,虽其不成,亦足见王子之志与我同也。王子有灵,当不使我复蹈万子之辙。

今者,予之枪具,已自日本购来,其迟迟吾行者,一因此身之事务未清,二因其人受再次之惊,家居多所防备。拟缓数月,观其动静,然后就道。斯时友人某君知予之志,遂劝予笔之于书,以遗后世,以释人惑。予自惟素不能文,即强为之,焉能言之成理,足以动人观听?且以我心之所求者,在实事而不在虚文,使来者皆事虚文,恐实事终无可成之日。

人之生死亦大矣哉!盖生必有胜于死,然后可生;死必有胜于生,然后可死。可以生则生,可以死则死,此之谓知命,此之谓英雄。昧昧者何能焉?生不知其所以生,死不知其所以死,以为生则有生人之乐,而死则无之,故欲生恶死之情,自日来于胸中而不去,则此辈之生,如秋蝉若朝菌者,可无足怪矣。若夫号称知命之英雄,向人则曰我不流血谁流血?此即我不死谁死之代名词耳。及至可以流血之日,而彼则曰:我留此身,将有所待。待之又久,而此身或病死,或他故而死。吾知其将死之际,未有不心灰意冷,勃发天良,直悔前言之不践,与其今日死,不如昔日之不生也。然悔之何及,徒益悲伤耳。此吾之所为有鉴于此,而不敢不从速自图焉。亦以内顾藐躬,素非强壮,且多愁善病,焉能久活人间?与其悔之他时,不如图之此日。抑或者苍天有报,偿我以名誉于千秋,则我身之可以腐灭者,自归于腐灭,而不可以腐灭者,自不腐灭耳。夫可以腐灭者体质,而不可腐灭者精灵。体质为小我,精灵为大我。吾非昧昧者比,能不权其大小之轻重以从事乎?而况奴隶以生,何如不奴隶而死?以吾一身而为我汉族倡不奴隶之首,其功不亦伟耶?此吾为一己计,固不得不出此,即为汉族计,亦不得不出此。吾决矣,子将何如?古人有言曰: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子即不为汉族计,亦独不为一己计乎?子自思身材之短小,体气之柔弱,精神欠乏,饮食之简少,且卫生之不讲,心境之不宽,劳苦之不耐,疾病之时至,非较吾为尤甚乎?吾窃不逊,若子能寿年一百,吾即能寿年一百一十。吾今自思,不过可得寿四、五十,子当可作比例观。子且多寿有何所用?虽如彭祖,亦不过饮食之较多于人,而况子非其比。势不得不为一己计,则当捐现在之有限岁月,而求将来之无限尊荣。且也,以个人性命之牺牲,而为铁血强权之首倡,此为一己计者之即所以为汉族计也,非一举而两得乎?子其三复思之。如以吾言为然,则请为子画善死之策。如以为否,则请留此书于临死之日,再一阅之,以证吾之见地,如何?

吴樾绝笔。

 

附:环球星岛网统计晚清暗杀一览表

 

时间

地点

刺客

被刺对象

备注

1900

广州

史坚如

两广总督德寿

兴中会

1901

北京

陶成章

慈禧

兴中会

1904

北京

杨毓麟、苏鹏

谋炸清廷宫苑

横滨暗杀团

1904

上海

万福华

户部侍郎铁良

光复会

1904

南京

易本羲

户部侍郎铁良

日知会

1905

河南

彰德王

户部侍郎铁良

日知会

1905

北京

吴樾

出洋五大臣

北方暗杀团

1906

南京

杨卓林

两江总督端方

同盟会

1906

广州

刘思复

广东水师提督李准

支那暗杀团

1907

安徽

徐锡麟

安徽巡抚恩铭

端方下令立即处死徐锡麟

1908

安徽

范传甲

协统余大鸿

光复会

1909

南京

喻云纪

端方

同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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