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樾《暗杀时代》】
(2015-05-12 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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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生八年即失母,惟二兄抚养之。数年兄亡,予父弃官为贾。至是迫于家计,不得安居,复奔走风尘间,集所得以为予兄弟教养之用。予年十三,遂慕科名,岁岁疲于童试。年二十一始不复以八股为事,日惟诵古文辞。有劝予应试者辄拒之。年二十三,自念亲老家贫,里处终无所事,乃飘然游吴。不遇,遂北上。斯时所与交游者,非官即幕,自不竟怦怦然动功名之念矣。逾年,因同乡某君之劝,考入学堂肄业,于是得出身派教习之思想,时往来于胸中,岂复知朝廷为异族,而此身日在奴隶丛中耶?又逾年秋,友人某君授予以“革命军”一书,三读不置,适其时奉天被占,各报传警,至是而知家国危亡之在迩,举昔卑污之思想,一变而新之。然于朝廷之为异族与否,仍不在意念中也。逾时,某君又假予以“清议报”。阅未终篇,而作者之主义,即化为我之主义矣。日日言立宪,日日望立宪,向人则曰西后之误国、今皇之圣明,人有非康梁者则排斥之,即自问亦信梁氏之说之登我于彼岸也。又逾时,阅得“中国白话报”、“警钟报”、“自由血”、“孙逸仙”、“新广东”、“新湖南”、“广长舌”、“攘书”、“警世钟”、“近世中国秘史”、“黄帝魂”等书,于是思想又一变,而主义随之,乃知前此梁氏之说,几误我矣。夫梁氏之为满酋游说,有革命之思想者,皆能详言之,无俟我哓哓矣。然予复恨梁氏之说之几以误我者,其误我同胞,当不止千万也。予愿同胞宁为梦梦不醒之汉族愚民,而不为半睡半醒之满洲走狗。盖梦梦不醒之愚民,其天良未泯,虽认贼作父,亦苦于不自知。一旦梦醒,究未有不欲杀尽逆贼,而复九世之仇也。若半睡半醒之满奴,名则以玛志尼、加富尔自居,实则吴三桂、洪承畴之不若。甚至欲遂一己之利心,甘作同胞之公敌。有告以宗旨之不正,而行事之皆私者,则彼积羞怒而成仇,遂不惜强词以夺理。昌言曰:“国朝之制,满汉平等。”又曰:“满洲之政治,为大地万国所未有。”又曰:“今皇仁圣,不惜牺牲己位以立宪政。”此等云云,盖欲断送汉族于无自立之一日,而为满洲谋其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予于是念念欲杀尽此辈。然此辈皆汉人也,皆汉人而为满酋之奴隶也,满酋之使此辈为奴为隶,甘害同胞,以利异族,则满酋之手段,不亦甚毒矣。虽然,此辈为奴隶者也,满酋造奴隶者也。不清其源而绝其流,又乌乎可?予于是念念在排满。
予遍求满酋中,而得其巨魁二人:一则奴汉族者,一则亡汉族者。奴汉族者在今日,亡汉族者在将来。奴汉族者,非那拉淫妇而何?亡汉族者,非铁良逆贼而何?杀那拉淫妇难,杀铁良逆贼易。杀那拉淫妇其利在今日,杀铁良逆贼其利在将来。杀那拉淫妇去其主动力,杀铁良逆贼去其助动力。主动力无尽,而助动力有尽,予于是念念在杀铁良。然此念虽立,其如徒手无具何?势不得不稍俟时日。逾时有万福华刺王之春案出,又逾时忽有刺客某刺铁良逆贼未成而遁,并有王汉谋刺铁良逆贼未遂而先自尽之报。之三子者,其志可嘉,其风可慕,然予不能不为之抱憾者。盖以万子之刺术固疏,而所指之事,亦不过曰联俄之主义而已。夫以联俄之主义为非,则所是者,必在联日。联俄主之满洲,联日亦主之满洲。满洲既不可恃,日人又安可恃乎?试问今日我同胞,其不欲自去奴隶之籍则已,苟欲去之,则必先事排满,而排外非所计也。若刺客某,则又不免失之于怯,虽其目的较万子为善,而于生死关头,又不若万子之分明矣。若王子则心有余而智不足,虽其一死足以加勉他人,然于事实上不免失之一筹。使于顺德失望时,即起身来京,或者卒成其志,究未可知。即不遇,亦可将铁良同类之人一刺之,以为代价,则王子不虚死矣。虽然,王子之死,非勉他人,乃勉我耳。予之存此志已有数月,(此志偶于友人某君前言之,计在万福华事以前数月)。王子复先我而行之,虽其不成,亦足见王子之志与我同也。王子有灵,当不使我复蹈万子之辙。
今者,予之枪具,已自日本购来,其迟迟吾行者,一因此身之事务未清,二因其人受再次之惊,家居多所防备。拟缓数月,观其动静,然后就道。斯时友人某君知予之志,遂劝予笔之于书,以遗后世,以释人惑。予自惟素不能文,即强为之,焉能言之成理,足以动人观听?且以我心之所求者,在实事而不在虚文,使来者皆事虚文,恐实事终无可成之日。
人之生死亦大矣哉!盖生必有胜于死,然后可生;死必有胜于生,然后可死。可以生则生,可以死则死,此之谓知命,此之谓英雄。昧昧者何能焉?生不知其所以生,死不知其所以死,以为生则有生人之乐,而死则无之,故欲生恶死之情,自日来于胸中而不去,则此辈之生,如秋蝉若朝菌者,可无足怪矣。若夫号称知命之英雄,向人则曰我不流血谁流血?此即我不死谁死之代名词耳。及至可以流血之日,而彼则曰:我留此身,将有所待。待之又久,而此身或病死,或他故而死。吾知其将死之际,未有不心灰意冷,勃发天良,直悔前言之不践,与其今日死,不如昔日之不生也。然悔之何及,徒益悲伤耳。此吾之所为有鉴于此,而不敢不从速自图焉。亦以内顾藐躬,素非强壮,且多愁善病,焉能久活人间?与其悔之他时,不如图之此日。抑或者苍天有报,偿我以名誉于千秋,则我身之可以腐灭者,自归于腐灭,而不可以腐灭者,自不腐灭耳。夫可以腐灭者体质,而不可腐灭者精灵。体质为小我,精灵为大我。吾非昧昧者比,能不权其大小之轻重以从事乎?而况奴隶以生,何如不奴隶而死?以吾一身而为我汉族倡不奴隶之首,其功不亦伟耶?此吾为一己计,固不得不出此,即为汉族计,亦不得不出此。吾决矣,子将何如?古人有言曰: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子即不为汉族计,亦独不为一己计乎?子自思身材之短小,体气之柔弱,精神欠乏,饮食之简少,且卫生之不讲,心境之不宽,劳苦之不耐,疾病之时至,非较吾为尤甚乎?吾窃不逊,若子能寿年一百,吾即能寿年一百一十。吾今自思,不过可得寿四、五十,子当可作比例观。子且多寿有何所用?虽如彭祖,亦不过饮食之较多于人,而况子非其比。势不得不为一己计,则当捐现在之有限岁月,而求将来之无限尊荣。且也,以个人性命之牺牲,而为铁血强权之首倡,此为一己计者之即所以为汉族计也,非一举而两得乎?子其三复思之。如以吾言为然,则请为子画善死之策。如以为否,则请留此书于临死之日,再一阅之,以证吾之见地,如何?
吴樾绝笔。
附:环球星岛网统计晚清暗杀一览表
时间 |
地点 |
刺客 |
被刺对象 |
备注 |
1900年 |
广州 |
史坚如 |
两广总督德寿 |
兴中会 |
1901年 |
北京 |
陶成章 |
慈禧 |
兴中会 |
1904年 |
北京 |
杨毓麟、苏鹏 |
谋炸清廷宫苑 |
横滨暗杀团 |
1904年 |
上海 |
万福华 |
户部侍郎铁良 |
光复会 |
1904年 |
南京 |
易本羲 |
户部侍郎铁良 |
日知会 |
1905年 |
河南 |
彰德王 |
户部侍郎铁良 |
日知会 |
1905年 |
北京 |
吴樾 |
出洋五大臣 |
北方暗杀团 |
1906年 |
南京 |
杨卓林 |
两江总督端方 |
同盟会 |
1906年 |
广州 |
刘思复 |
广东水师提督李准 |
支那暗杀团 |
1907年 |
安徽 |
徐锡麟 |
安徽巡抚恩铭 |
端方下令立即处死徐锡麟 |
1908年 |
安徽 |
范传甲 |
协统余大鸿 |
光复会 |
1909年 |
南京 |
喻云纪 |
端方 |
同盟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