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比黄金色更精彩——罗丝·特里梅因《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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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比黄金色更精彩
——罗丝·特里梅因《色彩》
肖涛
19世纪中后期的主打色,大概就是黄金色了。全世界掀起了一股淘金热,从美国加州到远东,一直到澳洲新西兰。特里梅因的《色彩》讲述的就是这段时期因新西兰淘金热潮而引发的人性异化与关系畸变。来自英格兰的新婚夫妇约瑟夫与哈蕊特,因为约瑟夫偶然从河流里发现了黄金,发财梦也变得单一而固着起来,最终因为一场大自然报复性的山洪暴发而导致夫妻分道扬镳。与耽溺于黄粱美梦中的约瑟夫相反的则是妻子哈蕊特,孜孜不倦地寻找真爱的桃源梦而最终遂愿。“色彩”,一方面是黄金之隐喻,一方面又隐含着爱之风景,最终也成了世相百态之象征和人性色域之棱镜,从中既展示了男女性格与性别上的色度差异,又缩微了圆全心灵的饱和度。
于约瑟夫来说,包括情色、财欲在内的欲望,一步步从多样走向单一,从漂浮步入坚定,从心理层面逐步成为生活实践,最终他迷失于此,并在人性与魔性之间选择了后者。也因此,他从一开始就与妻子哈蕊特格格不入,形同陌路,他无法成为后者女性身份中的知心爱人、称职丈夫和未来孩子的父亲等角色。约瑟夫的单色梦也是黄金梦,哈蕊特的爱情梦却是七彩梦。从此,夫妻同床异梦,各自保守各自的秘密,各自寻找自我的归宿,最终也选择了不同去向,在灾难来临之际,有爱者获得了救赎力量,爱财者却选择了逃离。
爱欲和财欲,自然色与金黄色,二者在对立中相互纠结,如影相随,最终也决定了人性的量度有别。黄金成了丈量人性的尺子,不难发现作家的用意良苦和修辞策略。
黄金的色彩是乏味的,乏味之人也卑微到了卑贱的地步;而爱情的色彩是多样的,它不仅充实了人,更滋养并塑造出了人子成为大地的守护者与吟咏者。在某种程度上,小说包含的重述历史,打捞殖民与拓荒者的人生履历之同时,其实也隐含了对历史迷思的再度审视,从中衡量的依然是今天商业社会的财富观和价值观。重要的既在于历史书写的年代,也在于书写历史的年代。《色彩》最终选择了浪漫主义、理想主义的爱情,承载着更多人格与灵魂、信仰与幸福的终极诉求。
爱是恒久忍耐,爱又是牺牲给予。它汲取了泥土、山川河流、草木植被、日神月神以及黄金色,熔铸成一颗大全和饱满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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