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一个痨病鬼一样,畏畏缩缩地站在门洞里。穿的还是那件军棉衣,旧的。那年他光荣参军,那年他凯旋归乡,那年他荣幸转为志愿兵,那年他终于专业,那年他衣锦还乡,似乎穿的都是这件旧军棉衣。那时我还小,觉得这衣服特酷。
现在他已经患了绝症,快死的人的目光,晦暗一片。他本来就这样,但也不这样。很多年来,那神情与目光,一直带有某种傲气、冷气,谁都不被放在眼里,既不跟人打招呼,又叫人觉得古怪。目光才是人这一生探索不尽的路,是温度计,是冷暖表,是地平线,是活广告,是移动摄影机,是静止的平面镜。现在这目光成了一汪死水,一本枯萎而没有文字的书。
我们这辈子没说上一句话。
以前能看到他没看到我,现在能看到他而我装作没看到他。对将死之人,最好的方式大概就是回避目光交流,一瞥而后迅速转移,仅余光或后脑上的反光镜,足矣。
他的女人叫小九。聘聘婷婷、袅袅娜娜的一本村女子。他们的孩子,似乎从未见过。
虽然参战了,但没上战场,他一直在后勤部队里当仓库保管员。有人说他贪污了很多东西,活该得绝症。春天的时候,老校长定期召集全校师生集会,然后亲自读战场老兵寄给母校的信。写信的是三骡子的儿子四马。四马人高马大的,记得大街上的人都说他学习成绩很差,人笨得只会干活。这样的人,从学校里灰溜溜地狗熊一样毕业,一转身,成了英雄。每个人都要向他学习,为此我们写了无数作文。
好作文挑选出来,寄给了四马,让他好好打越南鬼子,好好趴在猫耳洞里,继续给我们写信。他没写,要么他只给父母或个别人写了,但他也从来不跟人说或者回顾这些,因为没有一点相关战争情境的细节,从他那儿漏出。每每老校长念信的时候,那些住在四马附近的熟悉他的人就眉开眼笑,手舞足蹈,叽叽喳喳,引以为荣。我只感到羞耻,觉得毫无盼头。
他死后,房子就空出来了。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贴上一副对联。新的,褪色了,撕破了,剥落了,泛白了,整个过程跟那件军棉衣的外皮一样,只是对联没有污垢而已。
我当兵了。
终于冬天了。我们都脱下外衣,只穿了军棉衣,打球,上街,或出去鬼混。要么趴在床上,哼哧哼哧地偷着写信,给不知名的人或自己。或一个字都没写,仅做做样子而已。
现在,我穿着旧军棉衣,站在他那空荡荡的门洞里,百无聊赖地看着荒凉的大街,一无所系。我不知道当年他在想什么。就那样站了一会,站着,站着,直到感觉衣服开始爬进了某种冷气,直到肉体从衣服里滑落并钻了出去,直到看见一个女人领着孩子,跟在手托自己骨灰盒的他的身旁,默默地朝这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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