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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想的天才筑居在词典里——戈麦的小说】

(2014-05-02 2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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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冥想的天才筑居在词典里——戈麦的小说】
   一度我们都挺喜欢戈麦的,可能过了喜欢海子的年龄段。具体也没交流,根据我分析:
   首先,戈麦与“戈多”、“割麦”等“苦守煎熬”总有一脉相承的喻意,为此我的朋友还亲自到北大荒抑或三江平原走了一趟。是的,我们都有“北大荒情结”,觉得只有那地方才会出现戈麦这样的诗人。
   其次,戈麦的自毁意识,至少在写作上,让人觉得他已够自律的了。要说出个缘由,那就像卡夫卡生前烧毁的不少于死后出版的,而戈麦也如此。在这里,自毁意识实质是一种面对虚无的事业,也就是说,将写作看成与生命并行的玩意,生认真对它,游戏也无所谓;死,也随它,用不着管那么多身后事。弃绝自我以及威权诉求,写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在于写作本身获得了自洽。
   当然,拘囿于他人的死亡毕竟不是我们所擅长,何况没这个兴趣,更没这个条件,甚至也没这么多时间和耐心。对他人的死亡,缄默不是最好的祈祷语式,却未尝不也是一种对自我的鄙夷,即看穿了肉身也不过如此。唯精神不朽,它会以艺术作品的方式留存下来。
    戈麦是一个寂寞的诗人,无名的小说家。今天看也如此。海子就不谈了,他与戈麦风马牛不相及,唯一的区别也是唯一的相同大概都是北大出来的吧,——但这重要吗?
    戈麦的小说语言非常精妙,散发着某种幽凉的冥思意味。这冥思意味其实是本文的基调,也是情境,更是意蕴营造的空间。在《游戏》中,叙述者“我”用戈麦诗歌式的长句,组织起了一种精神漫游的半明半暗的冥思状态。他描述了写作的神妙之境。是的,《游戏》实质是戈麦关于那个写作着的主体自我的某种细微观照。在这里,你能感受到“饥饿艺术家”共有的那份淡定,以至于进入了坐忘而化蝶的地步。的确,“蝶”未显形,一只奇怪的动物出现在了叙述者与其朋友古拉格所在的那个院子里。在幻想小说家那里,动物是动物也不是动物,毋宁说将其视为“四不像”最好,因为它们是作家心灵营构出来的虚象,一种灵魅的审美形象。在它们身上,寄寓了作家灵魂的另一截面。透过这一截面,你忽然发现作家自我的现实存在与生活状况,实质未尝不是动物属性某一方面的裸露。这是戈麦最了不起的一方面,小说的情节似乎处于一个禁闭和荒凉的孤绝空间中,但它视通万里心有八荒,最终如汉字“困”、“国”、“囚”一样,在隐秘空间中,让叙述主人公产生了变形,最终故事陡然旋转,生出了灵异的事相。看上去《游戏》这篇小说有点西化味道,其实我更将其视为古典的产物。志怪传奇、鬼神异域,暂且不说,至少老庄哲学与禅宗思想中,本然包含着幻想小说的因子,甚至你面对的象形文字,它们就是小说的缩微。
    《猛犸》是一篇仿梦小说。当然我关心的不是文体,而是猛犸这一意象,如何在主人公叶的梦境中反复出现的,还有就是戈麦如何利用梦幻的语言来创造出一个幻镜般的诗意小说情境。在这里,我不得不赞叹,戈麦的小说实质已经很娴熟地掌控了哥特小说的秘密。诸如废园、古堡、残垣断石、柏树、月光、黑影、白衣女子以及白雪,如此黑白二分的色调,能见得出戈麦童年记忆以及成长期和读书、漫游时期的信息库;还有就是他的欲望结构和个人嗜趣,通过主人公叶的梦视界,不由得撩开了一角晚唐般的迷思。这种迷思给人的苍凉感与幻灭感,总让人触摸到诸如李贺之类的鬼才才有的唯美体验。
    唯美主义艺术风格,与哥特式、古希腊古罗马甚至中国式的唐朝巴洛克文化之间,存在着气质上的共同性。猛犸并不重要,重要在于叶的四个梦,一个比一个密集写实,一个比一个紧促,最终在结尾中形成了爆破,好像骷髅突破画面,直接飞上了高空,并成为了发出嘲讽与怪诞笑声的天使。巨大与轻逸这种辩证想象的生产力,主导了这篇小说深层话语的流转枢纽。
    戈麦还有一个小说叫《地铁车站》,在此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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