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怪的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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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大王坐着车子到伯爵的家里去。伯爵以为他是一个阔人,客客气气地接待他。客人说明了自己的身份,然后又说:“我和普通的贼不一样,我只是拿有钱人的东西,再把它们送给穷人。还有,那些不费力气,不用计谋就能得到的东西我不动。”伯爵的脸色苍白起来,许久没有做声,最后他说:“你自称是偷窃大王,我倒要试试你的本领,如果你不及格,就只有请你上绞架了。”偷窃大王说:“伯爵先生,请你想好三件最难办到的事,如果我不能办到,随便你怎么处理我。”伯爵想了一会儿说:“好吧,第一件,你把我的马从马棚里偷走;第二件,在我和我的夫人睡觉的时候,你把我们的褥单拿走,再把我夫人的结婚戒指也拿去;最后一件,你必须从教堂里给我把教士和司事偷走。”
天亮了,偷窃大王骑着偷来的马跑进伯爵的家,伯爵刚刚起来。偷窃大王笑着对伯爵大声说:“先生,早安!”伯爵一看那匹马,不得不说:“第一回你成功了,可是第二回你就不容易成功了。如果你被我抓住,我还是要把你当贼办了。”
这天晚上,偷窃大王在黑暗里走到绞架前,把挂在绞架上的一个可怜的犯人从绳子上割下来,背着他进了伯爵的家。伯爵的卧室很高,偷窃大王把一架梯子放在卧室的窗下,把死人固定在自己的肩上,向上爬去。不久,死人的头越出了窗口,伯爵坐在床上,正在等着偷窃大王的到来,他以为是偷窃大王爬上来了,连忙用手枪射击。偷窃大王马上把死人扔了下去,自己跳下梯子,藏到一个角落里。这天晚上的月光非常明亮,偷窃大王清清楚楚地看见伯爵从窗口爬到了梯子上,又小心翼翼地爬下来,然后把死人背到了园子里去。伯爵在园子里开始挖坑,要把死人埋掉。偷窃大王悄悄地从角落里走出来,上了梯子,轻松地爬进了伯爵的卧室。他装出伯爵的声音说:“亲爱的太太,贼死了,我准备在天亮之前,亲自把他埋在园子里,免得被人知道,请你把褥单给我,我要把他的尸体包起来,别像埋一条狗似的。”伯爵夫人把褥单给了他。偷窃大王又说:“我要宽大为怀,你把戒指给我;这个不幸的人就是为了你的戒指送了命的,让他把戒指带到坟墓里去吧。”伯爵夫人很不情愿这样,可是她又不敢违背伯爵的意图,就从手指上退下戒指给偷窃大王了。偷窃大王带着两件东西走了,这时伯爵在园子里还没把那个可怜的犯人埋好呢。
第二天早晨,偷窃大王带着褥单和戒指来见伯爵,伯爵的表情十分凄惨。他问偷窃大王:“你会魔术吗?我亲自把你埋进了坟墓,你怎么又复活了?”偷窃大王说:“你埋的并不是我,而是绞架上的那个可怜的犯人。”伯爵说:“不过,你还有第三件工作没有做,如果你不能成功,依旧会前功尽弃。”偷窃大王微笑着并不答话。
天黑以后,偷窃大王背着一条长口袋,胳膊下面夹着一个包裹,手里提一个灯笼,来到了教堂。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螃蟹,又从包裹里取出一支短蜡烛,然后点燃蜡烛把它固定在螃蟹壳上,让螃蟹在地上爬。当他把带来的螃蟹和短蜡烛都用完之后,便穿上一件黑色长衣服,好像修士的衣服似的,把一部花白胡子粘在下巴上。他拿起装过螃蟹的口袋,迈步跨进教堂,走上讲道台。钟楼上的钟正在打点,十二下响过之后,他高声喊道:“有罪的人,你们听着,你们听着。谁要到天国去,就爬到口袋里来。我是专管开天门的彼得。你们看,外面的墓地上已经有死了的人在行走,在收集他们的骨骼。来吧,快来吧,爬到口袋里来吧,世界要毁灭了!”他的叫声传遍了整个村庄。教士和司事住的地方离教堂最近,他们最先醒来,看见墓地上乱走的灯光,知道发生了不平常的事,于是跑进教堂里,不顾一切地钻进了口袋。偷窃大王把口袋系好,推进了大鸽子笼里。
第二天早晨,偷窃大王对伯爵说:“我已经做完了第三件工作,教士和司事被我偷到手了。”伯爵问:“你把他们放在哪里了呢?”偷窃大王说:“他们现在躲在教堂里的大鸽子笼里面,可他们还以为是在天堂呢。”伯爵在大鸽子笼里找到了他们,便对偷窃大王说:“你赢了!你不愧是偷窃大王。”
===============格林·老苏旦=========================
一个牧羊人有一条很忠诚的狗,叫做苏丹。苏丹现在已经老了,连牙齿也掉完了。有一天,牧羊人和他的妻子站在房屋前,牧羊人说:“我准备明天上午把老苏丹杀掉,因为它已经没有用了。”妻子却说道:“请把这条可怜的狗留下吧,它为我们忠心耿耿地服务了许多年,我们应该在它有生之年里继续供养它。”牧羊人反驳她说:“可我们留着它又能为我们做什么事呢?它嘴里没有一颗牙齿,小偷根本不会在乎他。你说得不错,它的确为我们做过不少事,但那是它谋生的方式,我们也不曾亏待它呀!它现在这样子,明天杀了它更好。”
可怜的苏丹就躺在他们身旁不远处,它把牧羊人和他妻子的这番对话都听了去,想到明天就是它的末日,它非常害怕。傍晚,它去了住在森林里的好朋友狼那儿,把自己的事都告诉了它,说他的主人准备明天要将它杀死。狼听了说道:“你先别慌,我给你出一个好主意。你的主人每天清晨都会带着他们的小孩去地里干活,这你是知道的。他们干活时,就会把小孩放在篱笆下的阴凉处。明天清晨你蹲在小孩附近,做出照看小孩的样子,我从森林里跑出来把小孩叼走,你必须装做拼命追赶我的样子,我也装做惊慌的样子扔下小孩逃走。然后你就可以把小孩带回去了。经过这一闹,你的主人一定会很感激你救回了他们的孩子,他们就会留下你,继续供养你了。”狗非常赞赏这个办法。
第二天清晨,它们按计划进行,狼刚把小孩叼走跑不多远,牧羊人和他妻子就惊慌地叫喊起来。这时候,老苏丹跳起来奋力向狼追去,很快就追上了狼,并帮它的男主人和女主人救回了那可怜的小家伙。看见小孩安然无恙,牧羊人拍了拍苏丹的头,说道:“老苏丹,你从狼口里救回了我们的孩子,我不会再杀你了,还要好好地养活你,给你好多吃的东西。”说完又转头对妻子说:“走!回家去吧,给老苏丹做一顿好吃的,把我的旧靠垫做窝给它睡,让它过得好一点。”从这以后,苏丹终于如愿以偿,过上了倍受主人家青睐的生活。
不久,狼来向苏丹祝贺,同时对它说:“我的好朋友,现在你也该帮我个忙了,我很久没吃过一顿饱餐了,就请你在我抓吃你主人的肥羊时,把头调过去,只当没看见。”苏丹说:“那不行,我得忠于我的主人。”狼听了之后,以为它不过是说说笑话,不会认真对待此事的。晚上,它跑来准备抓只羊美餐一顿,但苏丹把狼的企图告诉了主人。主人躲在羊圈的门后面,等候着狼的到来。狼来了以后,主人等它正忙着物色肥羊时,一记闷棍狠狠地打在了它的背上,连背上的毛都掉下了好大一撮,狼仓皇逃走了。
“我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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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十一个儿子。
第一个儿子丑陋不堪,但做事认真,头脑聪颖。尽管如此,我不大看重他,虽然我像爱其他儿子一样爱他。在我看来,他思维方式太简单,目不左右,也不眺望远方。他总跳不出他那狭隘的思维模式,换句话讲,他总是在那狭隘的思维圈子里绕来绕去。
老二长相漂亮,身材修长,体格标准。他击剑的姿势令人心醉神迷。他也很聪明,而且经验还很丰富。他见多识广,因此就是对于家乡的一草一木、自然风光,他都显得比那些呆在家里、足不出户的人更为熟悉、更为亲切。然而这一优势肯定不仅仅、更谈不上主要归功于经常外出旅游,更多地是因为这孩子具有独一无二、别人无法模仿的本领,比如每个想模仿他那连续翻滚、炉火纯青的跳水动作的人都很欣赏他这一特点。模仿者最多走到跳板尽头,然后便勇气丧尽、兴趣全无,再也跳不下去,而是一屁股坐在地上,举一举双臂,表示抱歉。尽管如此,我与他的关系也并非毫无阴影、无可挑剔(对于这样的孩子我本应该感到满意)。他左眼略小于右眼,而且还老是眨巴着。当然这只是个小小的缺陷,这甚至使他的脸比没有它看起来更为帅气。比之于他非常孤僻的性格,再没有人责备那只小眨巴眼了。我这个做父亲的却要这样做,当然并非这个身体上的缺陷令我感到痛苦,问题在于他精神上某种与此相应的小小的怪异、某种深入他血液的怪毒、某种使他身上那只有我才能看到的禀赋无法充分发挥的无能。但是另一方面,正是这点却使他成为我真正的儿子,因为他这个缺陷又是我们全家的缺陷,只是在他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而已。
第三个儿子也很漂亮,但这却不是我所喜欢的那种漂亮,那是歌唱家的漂亮:弯弯的嘴唇、扑朔迷离的眼神,脑袋必需一块帷幕衬托才能显出其美,他胸脯挺得老高,双手频繁地举起来又放下,两条腿软弱无力、忸怩造作。另外他五音不全,只能迷惑一时而令行家全神贯注,转眼便又无声无息。尽管一般情况下我按耐不住想炫耀这个儿子,但我更喜欢将他深藏不露。他自己也无意抛头露面,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了解自己的缺陷,而是因为他清白无辜。他也深感与时代格格不入,虽然身为我家里的一员,但却属于另一个对他来讲永远失去了的家。他经常百无聊赖、无精打采,怎么也提不起神来。
我的第四个儿子可能比其他几个为人更为随和。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时代产儿,人人都理解他。他站在公众场合的时候,人人都想给他点头致意。也许是这种普遍的赞许,使他的性格有点放荡不羁,行为无拘无束,言论随便、无所顾忌。他的某些话语人们百说不厌、津津乐道,但仅仅是某些,因为总的来说,他又失之于过分随便。他就像一个人,下跳动作优美动人,像燕子一样在天空中飞翔,最后却在荒漠之中可悲地了却残生。他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这种思想使我看都不想再看他一眼。
第五个儿子善良、可爱,凡是许诺的他就不折不扣地兑现。他微不足道,以致于人们站在他身边却感到孤独一人似的。可是他倒也赢得了一些声望。如果有人问我这是怎么回事儿,我则无言以对。也许清白无辜最能冲破世间万物的喧闹,脱颖而出,而他恰恰是清白无辜的,或许太无辜了。对每个人他都友好相待,或许太友好了。我承认,如果人们在我面前夸赞他,我会感到很不舒服。这说明,如果表扬像我儿子这样毫无疑问值得表扬的人,那么表扬也未免太容易了。
我的第六个儿子看来比其他几个性情忧郁,至少第一印象如此。他整天垂头丧气,却又絮絮叨叨、废话连篇,因此,人们不知道应该怎样对待他才好。如果处于劣势,那么他就会陷入无尽的悲伤之中,无法解脱;处于优势时,他又喋喋不休,以此来保持这种优势。不过我并不否认他具有某种忘我的激情。天气晴朗时,他苦思冥想,犹入梦境。他并没有病——相反,他健康状况极佳——但有时,尤其在早晨,他感到阵阵眩晕,可是无需帮助,他也不会跌倒。这种现象可能是由于他身体发育情况引起的,就他的年龄而言,他个子太高了,这使他整体看来不很漂亮,尽管某些部位特别美,比如手和脚。另外,他的前额也不漂亮,皮肤和骨架都有些干瘪。
与其他儿子相比,我更喜欢老七。人们不懂得去赞誉他,不理解他那与众不同的幽默感。我并没有过分夸他,我知道他微不足道。假若世界不是唯独犯了不赏识他的错误,那么它就仍然完美无缺。在家里,我不能没有这个孩子,他既带来不安,又带来对传统观念的敬畏,而且至少在我的感觉里,他把两者融合为一个无懈可击的整体,然而他自己却不大懂得怎样去利用这个整体。他虽然不会使未来的车轮转动起来,然而他的这一天赋却是如此令人鼓舞,如此充满希望,我希望他子孙满堂,代代相传。可惜这一愿望看来无法实现。他勇敢地面对周围的议论,表现出悠然自得,对此我虽能理解,但却不喜欢。他倒是怀着这种自我满足的心情独来独往,对姑娘不屑一顾,尽管如此,却从没有心情不愉快的时候。
我的第八个儿子叫我头痛,但我说不出为什么。他像个生人似的看着我,而我却觉得自己身为其父,与他亲密无间、密不可分。岁月治愈了许多创伤,以前只要想到他,我都会不寒而栗。他走自己的路,断绝了与我的所有联系,而且,他头脑固执永不回头,身体矮小而健壮,肯定会闯遍所有他所喜欢的地方,(只是年轻时双腿很弱,但现在可能已经长好了。)我经常很想叫他回来,问问他究竟怎么啦,问问他为什么如此地疏远父亲,以及他到底想要什么。但是现在,他已发展成这个样子,这么多时间都已经过去,就只好这样了。我听说,他是我的儿子中唯一蓄着大胡子的人,这对于一个如此矮小的人当然并不美观。
我第九个儿子风度翩翩,天生一双对女人甜甜蜜蜜的眼睛。有时甚至能把我迷住,虽然我知道,这不凡的风采用一块湿海绵就足可以抹去。但这小子的不寻常之处是他压根没有诱惑人的意图。一辈子仰卧在沙发上,目光盯着天花板,他会感到心满意足;或者,闭目养神更是美妙。每当进入这样的美妙境界时,他便话匣大开,而且,高雅不俗,用词简练,直观明了。不过话题仅限于狭小的范围,而他又不可避免地要越出这范围的限制,一旦超越,话语便空洞无味。但是,如果人们还有一线希望觉得能被他那睡意浓浓的目光注意到,就会示意他就此打住。
我第十个儿子不诚实。我不想完全否认这一缺点,也不想完全承认。可以肯定,谁要是看见他带着超越他的年龄的威严神态走过来,看见他穿着礼服,纽扣总是扣得紧紧的,戴着一顶陈旧而过分仔细地擦洗过的黑礼帽,看见他面孔呆板微微凸出的下巴,眼皮沉甸甸地耷拉在眼睛上,有时伸出两个手指摸摸嘴唇——如果谁看见他这样,就一定会想,这是个极其伪善之徒。但是,让我们听听他怎样说话吧!他讲话明白易懂、措辞谨慎、言简意赅,回答问题尖刻而生动;他能够惊人、自然得体、愉快地与整个世界融为一体。这种相融的本领往往能使人引颈抬头,洗耳恭听。许多人自以为聪明过人,又因此觉得他的外表令人恶心,但却为他的言辞所深深地吸引。然而现在又有一些人不去理会他的外表,但却觉得他的话语伪善不堪。我作为父亲不想在此取此舍彼。但我必须承认,第二类评论者比第一类评论者无论怎么讲更值得重视。
我的第十一个儿子弱不禁风,恐怕在我的儿子中最为体弱。然而他的弱只是一种假象,因为有时候他表现得很坚强果断。不过,即使在这种时候他的体弱也是某种带有根本性的东西。这并不是令人羞愧的弱点,而只是某种在这个世界上表现为弱点的东西。难道像类似起飞状态这种事不算弱点吗?它可是一种摇曳不定、摆动不止的状态呀。我的儿子正是类似这样。这些特点当然不能令父亲高兴,它们显而易见是企图毁掉这个家。有时,他看着我好像要对我说:“我要带上你,父亲。”然后我想:“你是我最不相信的一个人。”他的目光好像又说:“那么我权且当你最不相信的人吧。”
这就是那十一个儿子。
(温仁百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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