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我们家,那时候好像遍地都是书刊。我生长的胡同里,除了几个鸡鸣狗盗之徒,大多数小厮和小嫚都读书。《大众电影》、《当代》、《收获》、《小说选刊》都有。甚至《人民文学》。我姐姐爱读,我哥哥爱读。相互传阅,好像是幼儿时期即沿袭的民间阅读传统。一本书的秘密旅行,你永远跟不上节拍。我觉得,它们都很神奇,沾满了各种人的手印、鼻屎、体毛和气味。再回到你手边,历经坎坷,它默然不语,不诉苦,也不绝望。
书刊的痛苦,是痛苦人的表述痛苦。我们对纸质媒介本身的主体性,其实忽略了许多细节。但世上,好像没人曾以第一人称写过一本书的“我记”。
《胶东文学》好像书店里就有。在我读高中的时候,还有着。最后一次读的是钟道城的小说。那时广告已经占了很大篇幅,分量也重了许多。
当然,读了也没留下什么印象。它用过我的一首诗,却没有稿费。但不管怎么说,从读者到作者,也算是一个并不凄美也不壮观的轮回。自此,它彻底退出了我的翻阅视线和生活世界。
我不需要它了。我强大了。衣服和鞋子小了,如此而已。就像今天我不过多读国内作家的作品一样,除了1949年之前几千年的那些。
记不清自己多大时读的第一本《胶东文学》,好像我光着身子,在溽热的夏天,读到的它。至于它来自何处,不得而知。反正我形成了几个梦,抑或这梦就是阅读本身的体验,分不清。
《火高粱》好像是上面的一篇小说,作者到底是谁呢,永远不知道。
它写的是什么呢?也记不起来了,只记得这个题目。跟莫言一点关系没有。
我只记得这题目,它如微暗的火,形成了一个火山口,并喷射出岩浆来,一直炙烤着记忆树。当然,这感受也是读鲁迅《野草》的。
这个名字滚烫滚烫的。
我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寻找这个作者,其实也是保管这份难以抹杀的感觉,尽管以艺术的眼光来看,它其实是次品中的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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