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世纪》和《利未记》对猪大加贬斥,称之为肮脏的畜生。世界上热爱猪类的地区,集中在新几内亚和南太平洋美拉尼西亚群岛。
《圣经》的分类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竟然将蝗虫和蚱蜢划到“清洁”的行列。最初对犹太人拒食猪肉做出自然解释的人,是摩西·麦蒙奈兹。19世纪中叶,人们发现旋毛虫病症乃是因为吃了烹调不当的猪肉所致。
哈里斯认为,“《圣经》等之所以对猪大加痛斥,原因在于饲养生猪对中东基本文化与自然生态体系的完整统一十分不利。”在一个种植和放牧混杂一体的模式中,禁食猪肉的教规无疑成为一个合乎情理的对付生态环境的战略。猪会成为人类直接竞争者。猪单纯依靠草类是无法存活的。游牧民族很少饲养猪,何况猪滴奶不产,且难以进行远距离放牧。
还有,约旦盆地一带,气温极高,猪很容易死亡。猪为了弥补没有保护性体毛和无法出汗的缺陷,不得不借助于外界的潮湿物质,迫不得已的时候,会在自己的尿水和粪便里翻滚,如此一来,愈发“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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