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阵子,跟老仁特好,可能顺路的缘故吧,反正我蹭了他一年多的自行车。老仁任劳任怨,撅着两瓣大屁股,蹬着那辆破自行车,遇有沟沟坎坎,极是小心;如果非下来不可,他宁愿推着我也不让我下——好像我是他媳妇,抑或别的。我也乐得猪鼻子插葱。
老仁给我好几本藏书,一本冰心竖版《寄小读者》,一本同样竖版《镜花缘(下)》。这两本,都破头烂腚的,不知传了多少年。幸亏这两本书也被我当破烂卖了,若发财的话,岂不玷污了我俩纯洁如玉的同窗之情?
这一天,从老仁家倒腾出一本书来,名字叫《大人物盖茨比》。我喜欢占有一本书,且死赖着不还,源始心理大致有二:窃书不算偷;反正你们看不懂,又不爱读,不如众望所归,让我这种书虫享用。
回去开始读盖茨比。游泳池边的谋杀案,感觉挺凄凉的。好端端的大人物,荣华富贵的生活,却因遇人不淑,遭受挑拨,放松警惕,以至于死于非命。老盖啊,你真不值。
这事一直压在我心口窝里,因为现实实在找不到这样的对证,所谓的“美国梦”也不得而知。这年十七岁。
二十几岁时,买了一本菲茨杰拉德传记,胡乱翻完,觉得还是读小说更好。
我去了文科班,老仁在理科班。我开始辍学混日子,老仁依然撅着大屁股,兢兢业业地上下学。有时躲在沟边或破房子里,看到他擦身而过,感觉好荒唐。
老仁卖起了服装,在我卖服装之后。有时遇到了,我们就打个招呼,再无别的。他的眼睛很亮,说话声音也高,爽朗得很。
去老仁家,要拐很多弯,屠宰场啦,老胡同啦,破房子啦,等等。这条路径,很多时候,让我在幽暗的夜晚,徜徉其中,从而在心灵深处,虚营出许多青春时代特有的迷宫感。老仁,你永不知道我鬼魂梦游般的孤独。
当年,老仁每天要从家门出来,然后经过屠宰场。他不断地吐着唾沫,念叨着“膈应死了膈应死了”。当我在夜晚,经过血迹斑斑的屠宰场时,竭力用鼻孔,嗅取并触摸着那些散发着血腥臭味的亡魂,进而体味着老仁的“膈应”。我不膈应,甚至耽溺于此呢。即便一堆残雪覆盖的进而变得黑乎乎的粪便,一堆肉色褪尽的骨头,似乎也能感受到某种难以言传的狰狞和酷魅。所以,我眼里的牲畜,大都徒有其表,只有血肉骨皮、内脏杂碎、粪便腐味留存
难道,这跟干掉盖茨比后那个游泳池水中漂浮的血花有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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