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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杀》

(2013-02-02 17: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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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论《自杀》

    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但真正从社会学意义上来探究自杀问题的,有名者大概非杜尔凯姆《自杀论》了。倘再翻开厚重的艺术史或浩瀚的文学史,会发现自杀者尤其近世以来,更数不胜数,并与疯癫、狂躁及其变态异数的行为艺术,一并刻写了一部触目惊心、血腥淋漓的异质文明小史。

    不过,真正将“自杀”作为小说题目的,这应该是第一部。美国一患狂躁症的女性作家写了一部《疯狂》,用以记录患病的诸种经历、万般煎熬;因此,作为《自杀》小说读者的我们,亦千万不要以为这样直言不讳、动感十足的题目乃蛊惑人心、招徕眼球的噱头,抑或正文一定充满着暗示、诱惑、勾引的展览品,甚至是堆满虐声惨叫、血肉横飞的感官意象大杂烩。因为按照我的理解,即便没打开此书,我们脑子里其实积淀着一个期待视界——即法国人书写的小说,即便如萨德、阿尔托、巴塔耶、《O的故事》之类的,其实也很注重修辞,因为作为感官体验的私密记录本抑或个人哲思载体,这些作家书写,一般题目也会张挂着一个幌子,而不会如爱德华·勒维《自杀》这样动感十足,撞击眼球。

    我们直觉世界里的那只恐惧与战栗谐振的手,有时也不妨变换一下节奏,从柔软处,唤起些许对陌生他者生命的爱意和对其灵魂斛触之音的谛听。

    小说开篇即用“你”这一在实验文体中屡见不鲜却又突兀生新的“贰臣式”人称来标注出某种对“我/他”世界的拒斥。这也意味着叙述者其实在邀约作为读者的“我们”其实是这个“你”的“你”。“你”是“你”的“你”,非常平等,也非常合乎求同存异的交往伦理。在某种程度上,实验不过是对原始共同体之乌托邦精神的唤回。

   当然,第一段落中,“你”开枪自杀既是小说开头,也是故事,更是“你”这一主词的谓语行为,其实也是叙述者与隐含叙述者以及作者,所准备“以言行事”之结果的一次倒叙。这样的开头,我知道,海明威是没法表述的,三岛由纪夫也不可能想到,唯独爱德华·勒维想到了。

   所以,这是小说艺术史上一次前所未有的而又空前绝后的叙事革命。当然我这样评价,实质有些残忍,但细想一下,面对艺术品本身,我们所唯一能表达的敬意也不过是学会认真、虔诚地对待那个蘸着生命之血写作者的遗作,用以反抗遗忘。

   死不算什么,被遗忘才是真死。铭记爱德华·勒维,是为了好好活并学会死。

   到了第二段,“我”非常及时也大有必要地出现了,它造成了叙述者的在场感,用以与“你”并行,不是推动或操控着你,而是生产“你”。共同生产出一个“你”,其实也是分娩出另一个“我和你”。最终是为了将回忆的虚无路径,以书写的方式来具体化表征,抵抗的就是被遗忘。因此,接下来的叙述语调也很平实,且富于细节,好像“我”就是在对着照片抑或搜遍记忆丛,将“你”独一无二的实体化存在,无微不至地呈现出来,一如现象学家的眼睛,能从不同侧面和不同段落版块中,完成对“你”的形象的勾勒、补充、涂抹、修饰和塑形,最终还原出一个栩栩如生、光晕播撒的“你”。

   写作,作为不朽之证词的写作,意义大概即在于此。

   因此,每一次面对死者的回忆与书写,无异于“自杀”一次,无数次,在重复与差异中,“你”的出场显形,未尝不是“我”的历练死亡和对再生仪式的繁复表演。那些个萦绕在字里行间的旋绕回转的虚幻节奏,才是作家用心与呼吸一并协奏出的表达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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