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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同意的吃人——桑德尔《正义》

(2011-11-21 17: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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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2001年,在德国罗滕堡的一个村庄,发生了一桩奇遇。伯因德-于根·布兰迪斯(Bernd-Jurgen Brandes)是一名43岁的软件工程师,他回应了一则网络上的广告,该广告寻找一些愿意被杀且被吃掉的人,它由阿敏·迈维斯(Armin Meiwes) 一名42岁的电脑技术人员所刊登。迈维斯没有提供任何经济补偿,而只有这种体验本身。大约有200人回复了这则广告,其中四个人赶到迈维斯的农舍参加面试,可后来他们表示对此不感兴趣。然而,当布兰迪斯遇到迈维斯,并在喝咖啡时考虑后者的提议时,他同意了。后来,迈维斯杀死了他的客人,将尸体肢解,并把其装进塑料袋保存在冰箱里。直到他被捕时,这个“罗滕堡的食人者”已经吃掉了他那个自愿的受害者的40磅肉,其中一部分肉是他用橄榄油和大蒜烹饪过后再食用的。
    当迈维斯被押受审时,这一骇人听闻的案件深深地吸引了公众,同时也让法庭非常困惑。德国没有禁止吃人的法律。辩护律师坚持认为,犯罪嫌疑人不能被判谋杀罪,因为这个受害人是自愿参与自己的死亡体验的。迈维斯的律师认为其当事人只是“被要求杀人”而有罪,这是一种辅助性自杀,最多只能判五年的有期徒刑。法庭将迈维斯判为过失杀人并判决他八年半的有期徒刑,试图以此来解决这一难题。可是两年之后,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过于宽大的判决,并将迈维斯判为终生监禁。这一卑劣的故事以一种怪异的结局而收场。据报道,这名食人杀人犯在监狱中变成一名素食主义者,因为他认为工厂化农业经营太不人道了。
    两个成人之间相互同意的同类相食,向自由至上主义的自我所有权原则以及由此得出的正义观念,提出了一种终极性的考验。这是辅助性自杀的一种极端的形式。由于它与缓解一名绝症患者的痛苦无关,因此它只能基于这样的理由 我们拥有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我们能如自己所愿地对待它们 而得到辩护。如果自由至上主义的主张是对的,那么禁止达成同意的食人的法律就是不正当的,是对自由权利的一种侵犯。国家不能惩罚阿敏·迈维斯,就像它不能向比尔·盖茨和迈克尔·乔丹征税以帮助穷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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