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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砖头

(2009-07-11 0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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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据悉兰州一老头专门拿着砖头在红绿灯下,守候违规车辆,一夜收获颇丰,大概有三十辆创红灯的车子给他砸了。车主大概知道自己做了违心事,“不敢怒也不敢言”,“溜之大吉了事”。

    要知道,老头的举措是在杭州飙车案和南京醉车案的同一语境中,因此,大多数人还是对老头比较赞许的,至少他“发泄”了群众们(无车者或遵守规则的车主)的想鸣之不平,可谓非凡之举。这不由得更令人联想到佘太君领着杨门女将抗击辽国的大义,仗义,道义。

   而这个时代,你也无法寻找一条可供理性推究的新闻。新闻之“新”即在于非理性的合理性。你可以对老头提出非法的指控,或者狗咬耗子的疑问,但前提在于老头的做法,让一些百姓感到欣慰——特别是无车的,守规矩的,如我等良民,感到忒爽快。这就叫牺牲他一个,换来我满足。

    这种心理是不是变态呢?

   这一点无法排除。走斑马线的人都知道,在中国大陆任何一个城市,斑马线这属于行人最合法的“行走”美学之路径,却常常受到欺负和践踏,即在于视而不见,毫不减速。不仅不规避,而且还要抢道。常言说,世人纷纷说不齐,他人骑马我骑驴,回头看看推车汉,比上不足下有余,这古语说的应当是一个平衡自慰理论,而现在感觉却是一种断裂无序感,即在于骑马的未必这样看待骑驴的。大凡坐飞机的高于做火车的,开私家车的优于坐公交车的……都表征了现代人的“发展观”。这个“发展观”的悖谬在于,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可能有更多人“先穷起来”。

    这就容易导致心灵错位。看看我儿子和侄子就明白了。我侄子坐着我哥的大轿车,我儿子坐着他爹的自行车,那表情感觉就不一样;特别是当我侄子坐着大轿车四下旅游,而我儿子跟着他爹从乡下进城喝一瓶可乐当过年的时候,你能看到我儿子眼睛里的那种神色是什么。都是人哪!

    同样你能感到我侄子眼睛里的那种自豪和我儿子眼里的绝望多么令人千年难忘!速度是次要的,关键在于风度、力度、尺度等等,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此时,我想没有人会永远保持小富即安、小国寡民的那种虚拟的共同富裕的同一性的幻觉。

    因为,长时间的失衡感并不能导致遗忘或麻木,反而它易于形成一种极端和仇视。也因此,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一方面是富贵来自劳动所得的心地坦然,而另一方面,却是杀富济贫或者仇富心理的道德正当性。二者如影相随,纠结成今日许多“新闻”之“新”的陈旧。革命不过如此。革命的合理性是因为它存在着。

    我家乡从小镇到青岛的一条线路被黑道富翁承包了,客车的司机闯红灯是合法的,因为黑道富翁能摆平一切,乘客也感觉爽快自豪——看哪,我们的车就敢闯红灯!我真不敢设想兰州老头如果砸了我们那儿的闯红灯车,会遭到什么样的后果。但不敢设想未必意味着它不会出现。现在我脑子里就飞舞着一块疯狂的砖头,砸向虚无的没有公义的丑陋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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