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从那年开始我的叙述吧。好像这是很多小说的倒叙开头,我也不例外。文学的写作本来就是一个对惯例的挑战,也是遵守。
那年,我灰溜溜地被人从北京踢到了广东。
我去广东很简单,就是我在北京混不下去了。在北京尽管我有哥们和朋友,但是那个圈子,我已经无法梳理归拢;而且我欠了两屁股债——一屁股还不起,另一屁股没法还。所以我只能到广东去。
从小学,就知道京广线在中国最最伟大。走京广线就是走遍中国南北。当然我不能这样浪漫,具体当时的情景就是我比较冲动,因为我站门岗执勤的时候,跟几个车倒爷勾搭成奸,以至于一次失手,被上司发现了。结果我不仅一分钱没得到,而且还使自己的人生前途蒙上巨大阴影,除非我改名换姓,改姓换代,改族归宗。
在北京,那个时代的车倒非常猖獗。我所在的厂子是最出名的吉普车生产厂,每天那里门口销售科都游弋着一些骑着破三轮的车倒。他们神通广大,投机有方——这里为了行规和江湖义气起见,到此为止,不能说太多。省得影响他们今天依旧存在的事业兴隆发达,何况我还不是焦点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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