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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症状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2008-08-17 17:12:50)
标签:

杂谈

分类: 科普医话

    生病时,许多症状使人们感到不适,甚至难以忍受。缓解症状、减轻痛苦,便成了人们治疗的目的之一。

    然而,有些症状是不能随意去“压制”和“缓解”的。中医历有“见咳休治咳、见痰莫治痰、见血不治血”的说法。

    一般而言,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症状有三类:

    第一类症状:是人体生病时排出病原、排除病理产物的反应。例如急性肠胃炎时的呕吐、腹泻,肺炎、支气管炎时的咳嗽、咯痰,病毒性感冒时的出汗等等。过早压制这些症状,可导致病菌、毒物不能及时排出,加重病情,延长病程,甚至造成脓毒血症等严重后果。因此,对于这些症状,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不能自作主张,或者轻信广告。老年人、儿童患者更要注意。

    第二类症状:是诊断疾病的重要线索,在没有明确诊断之前,缓解这些症状,往往会干扰疾病的自然病程,引起误诊。如诸多发热性疾病,体温变化的规律是不同的,过早退热会干扰热型,延误诊断。再如腹痛,没有明确腹痛的原因之前,应用止痛药可能掩盖胃穿孔、阑尾炎、急性胰腺炎等严重的病症。

    第三类症状:针对这些症状虽然有缓解的药物,但过多应用药物,可能会产生其它较为严重的副作用,或者产生依赖性。对于这些症状,应当综合考虑,权衡利弊。如头痛,服用去痛片、芬必得、扑热息痛等可以缓解,但长期使用这些药物,可能引起胃炎、消化性溃疡;有人喜欢使用强的松、地塞米松等糖皮质激素解热止痛,而激素的不当使用,有引发溃疡、骨质疏松,甚至骨折的危险;有人用麻醉药物镇痛,造成成瘾和依赖等。再如失眠,经常服用安眠药可形成依赖和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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