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坝里的孩子
——吴佳骏《掌纹》读后
吴昕孺
佳骏是我一直关注的青年作家。关注他有三个原因,一是他是我本家,“吴”乃大姓,出作家却不多。佳骏横空出世,自然让人欣喜不已。二是他的老家重庆大足县我去过,许多年前了,那时不认识他,但那里的佛教石刻让我终生难忘,我时常在冥想和梦幻中回到那片土地,那些石头因人们赋予的形象和教义,至今活跃着,叩击人的灵魂。大足具有奇奥的佛教义理与弘阔的乡村视野,这样的地方会酝酿大作家的。三是佳骏的文字清畅浏丽,让人眼睛一亮,以他的年轻,把文字活做得如此漂亮,于写作一途,的确前程不可限量。
《掌纹》应该是佳骏的第一本书。用“掌纹”做书名包含着很多隐喻色彩,掌纹是命运的纹路,是人生辛劳的记载,是骨肉亲情的凝聚。对于佳骏这样生长在乡坝里的孩子来说,掌纹曾是他小小的栖身之所,但他沿着掌纹走出了故乡,“沿着自己命运的纹路,离开了家——那块生我养我十多年,破败而又多情的土地,那个承载了我童年无限遐思和梦想、忧伤和彷徨的村庄,踏上了远去的长途,开始了更为艰辛的流浪”。当然,走出去未见得就是海阔天空,远方也常常并不是理想的安放之地,佳骏在异乡黄昏的苍茫中,由自己手上迷离的掌纹思念起母亲额上深如沟壑的皱纹,“母亲额头的皱纹越深,我流浪的命运就越坎坷;命运越坎坷,心就越疼痛;心就疼痛,我就越是找不到回家的路。”《掌纹》这篇文章的末尾,佳骏连续用三个顶针似的句子,勾勒出命运的坐标上,亲情的深厚与苦难的力量。
佳骏出身贫寒之家,除了吃苦耐劳的父亲、贤淑隐忍的母亲、疼爱自己的姐姐,身上仅有一颗天赋过人的敏感心灵。为与冷酷坚硬的现实对抗也好,妥协也好,他几乎注定要走向写作,因外在的拘促而求得内心的舒展,“写作唤醒了我的整个春天,同时也撕扯着我猩红的血液。”(《河流的秘密》)为什么会有这种撕扯?这正是一条河流的秘密所在,也是命运的密码所在——河流的源头与河流本身有着尖锐的矛盾,源头是清澈的、平缓的、宽直的,而河流本身波涛汹涌、浑浊不堪、回环曲折。每条河都有它的源头,就像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乡。“一条河流要塑造自己的不朽是多么困难,就像我的失眠,基本上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宿命。一条河流到底需要承受怎样的重量,才能抚平流程的弯度?也许只有那些与河流发生过隐秘接触的人,才能破解这个旷世的谜团。”每一个童年都流淌着一条这样的河流,每个人都曾与童年的河流有过隐秘的接触,但无人能破解这个旷世的谜团,因为我们还在河中,人生还在流淌,而且流域越来越宽,浪涛越来越急,我们经常呛水,城市的水、时尚的风、世俗的水……让我们不得不随波逐流,,否则就有没顶之灾。
那么回到故乡吧。故乡又是怎样的境况呢?疾病开始了对父亲的报复,“先是风湿病蛇一样钻进他的膝关节,继而胆结石搞地下革命一样潜伏进他的身体,然后哮喘病锯齿一样开始切割他的呼吸道”,父亲垮下来了,“白天黑夜都像一台不停拉动的破风箱,苟延残喘”。母亲呢,“为父亲哭瞎了眼睛,白内障使她的视线模糊几年了”。(《父亲的疼痛与乡愁》)姐姐出嫁了。儿时玩伴四出打工,分崩离析。“时间是一片背阴的洼地,过往的人和事,生活和记忆都被它埋葬了”,故乡竟然成了《鬼魅飘荡的村庄》。佳骏曾经理想化地选择过守护,因为他对亲人和那片土地的深情,但他发现,如果坚持留下来,几十年后,他就成了他的父亲。痴心的佳骏伤透了心,他觉得两代人命运的重复不仅是残酷的,也是不道德的。他毅然决定出走,哪怕流浪。
逃离没落的乡村,只能是到城市寻找机会,谋求发展。到了城市,佳骏发觉,他像无数来自乡村的寻梦者一样,在城市高楼大厦的夹缝间和灯红酒绿的剪影里,他们细如蝼蚁。“城市是一个张大欲望嘴巴的胃,它的任何一种表象都凸显出饥饿的本质。速度和节奏是它跳动的心脏,在它繁荣景象涌动下的生活,充满金属的质感和纯物质的姿态。”“我仍旧不知疲倦地跋涉在寻找自己方向的路途上,带着迷茫的目光,在城市中心孤清地徘徊。身体像一间搬空了家具的房间,空虚而轻浮。”(《一个乡村孩子在城市的游走》)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遥远乡村的另一番图景:“孙子也不容易,三岁时就一直跟着我,四年里总共见过父母两次面。他每天都在回忆父母的样子,一会儿说他妈妈像隔壁的春婶,一会儿说他爸爸像邻居李二爷。他常常一个人站在村口,抬头凝望远方,把村头一条笔直的路望成一个三角形码头。”(《活着,是一笔债》)这种对比呈现出生活的日常性和悲剧性,唯其日常,尤为悲剧。我想,这已不是个体的悲哀了,而是整整一个阶层、一个类的沦落,对于他们来说,无论老小,活着,都是一笔债,一笔还不清的糊涂债。
人的困境,或许是文学的福地。佳骏敏感的心灵被现实磨砺得更为坚强,他在奔波中勇敢抓住了缪斯的裙裾。文学给了他一双翅膀,让他飞越苦难的渊薮;文学给了他另一种视野,让他学会对生活进行审美。这时的佳骏,挤在城市林立的楼房和逼仄的阳台上,回忆父亲亲手为他制作的书架,回想母亲时常拿着毛巾拂去他书籍上的灰尘,回味那个给三代人洗过澡的木盆,回味父母捡回来收养而今已经出嫁的姐姐……他的眼里已满含泪水。
于是,我特别要提到他的一篇文章《乡村诊所》。我认为,这是佳骏超越自我、也是超越时下众多乡村散文的一篇佳构。我也是从乡村里长大的孩子,我太熟悉乡村诊所的味道了。佳骏的杰出在于他不仅写出真实的乡村诊所的味道,同时又赋予了乡村诊所理性的观照。这样的文字,滤尽了情绪化的东西,积淀成内心情感与思想的珍珠。他写诊所的医生,“每一次当他高绾裤管,打着赤脚,急匆匆赶到诊所时,他都误认为自己还在田地里——喷洒农药。他说,给庄稼治病和给人治病,道理是一样的,他们的痛,都来自于土地。只是,庄稼不说话,把自己的痛藏得很深。而人,一生病,就喊痛,越喊痛就越痛。最后,痛麻木了,也就不痛了。而变得跟庄稼一样,把包裹起来,沉默得像厚土。”然而,乡村诊所最终被乡亲们遗弃,这种遗弃不是来自于健康,而是来源于绝望,“诊所里好久都没有病人光顾了,那些生病的人,都不相信诊所能还他们健康。他们身上的病,他们自己清楚。就像哪块地该栽苕,哪块田该插秧,他们也清楚一样。当药都治不了病的时候,疾病就不再是一种疾病”。(《乡村诊所》)
在规模空前、声势浩大的城市化运动中,我们意外地看到,乡村并没有被城市化,而是被城市化活生生地糟蹋了。霓虹灯影不见,青山秀水也不见了;钢筋水泥不见,河滩草坪也不见了;车水马龙不见,泥土芬芳也不见了;青壮年不见,童年也不见了;热闹不见,寂寞也不见了……见到的是什么呢?是荒凉,是空洞,是麻木,是无穷无尽的怨艾和叹息。原来以为走出去,不行还可以回来,不料一走出去就再也无法回来。
但正如佳骏所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属于故乡的。外在的故乡不存在了,我们只有选择向内走,故乡在自己的目光里,在血液里,在肺腑里,在灵魂里。“我是一个乡坝里的孩子,就像那盏山坡上随风摇曳的金盏菊,永远在故乡的胸脯上成长或绽放。”(《飘逝的歌谣》),读着这样清新上口的句子,我恬然而笑,心里说道,可爱的佳骏!这个乡坝里的孩子,他会让所有漂泊者都闻到开放在故乡胸脯上的金盏菊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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