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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 他还在

(2007-05-11 02:00:01)
标签:

分手

旧情人

爱情

感悟随笔

分类: 情事
 

    

    少年时,我喜欢一切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谈吐得体、举止优雅。他比我年长,在他身上有我当时无法触及的成熟;他有订着珠扣的白衬衣,说那是宴会服饰;他穿长长的黑风衣、西服在衣柜里分格挂起;他喝红酒、热衷于收藏;他只用沙宣的摩丝、欧泊莱的洗面奶……最最关键的是他看很多书,会写诗、会作文。还有,我是双鱼、他是天蝎。星象分析说,双鱼和天蝎是最完美的组合。

    我一厢情愿的以为,我们是天作之合。可是,天公不作美。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从彼此的生活中退了出来。为此,我曾经难过、伤心、甚至绝望。不过,一切都过去了。

 

    有一年夏天,我在保利剧院远远看到他,下意识躲到了树后。今年夏天,我在一家常去的咖啡馆与他邂逅。我下意识理理头发,深吸一口气走过去。

    他变化不大。衣着休闲了一些、眼角多了几条皱纹,依然拎着他的戴尔笔记本。以前,我觉得这样很酷;现在,我想告诉他:这种行为,在旁人看来带有七分表演性质。在星巴克之类的地方,对着屏幕猛敲键盘显得极为做作。

    天蝎:“你怎么打扮成这样?”

    我看看自己,衣着光鲜。于是微笑。

    天蝎:“你看起来很年轻。”

    我继续微笑。他合上键盘,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说:“你太瘦了。楚楚可怜的样子。你过得好吗?”

    我微笑点头:“很好。”

    天蝎:“你还是老样子,总是和我较劲、和自己较劲。”

    我的微笑有些僵硬。难道,我过得不好才对?

    天蝎:“安,你过得不好,是吗?看到你,我就觉得你是受尽了委屈,然后投奔我而来。”

    我一顿狂咳,差点把自己给呛死。

 

    这个话题显然已经进行不下去。我们开始聊文学。他兴致勃勃邀请我看他新近写的一篇小说,他说:“我本来想写一个短篇,可是我的朋友们说我写得特别好,他们让我写成长篇。”

    在他那个所谓的以文会友的圈子里,有一帮文学爱好者。有定期的例会,评论彼此的作品。他说:“你能给我些建议吗?”我说:“very pefect!非常完美!”

    他瞪我一眼。苦口婆心地说:“安,我看过你的博客。你的文笔在女孩子中算是很不错的,很有天分。可是你能不能不要写那些琐事了,写点有主题的东西。像我这样,练习下去就会形成自己的风格。你这样浪费了……还有,咱能不能不要往博客里贴照片了?太浅薄。以文字取胜好不好?”

    我嬉皮笑脸说道:“我本浅薄。”

    他郑重其事:“不许这样说自己。”

    我忍无可忍,打断他:“平日写稿子,写了太多选题,不想再写有主题的东西。何况我从来没打算把博客写出什么名堂,自娱自乐而已。”

 

    于是,这个话题也中止了。中途,有朋友打电话来,他以为是我男朋友。很不悦。说:“和我在一起,你怎么能和别人聊天。”我想告诉他,我们已经结束了,现在我已经有我自己的生活。没有他,我衣带渐宽,终日以泪洗面,郁郁寡欢。这是小说。

    一时冷场。他掏出两个小瓶子,“过两天要去骑马,朋友帮我买的防晒霜。两瓶,不知道怎么用,你帮我看看。”我一看,是妮维雅。一瓶防晒、一瓶精华。我耐心告诉他用法,忍不住又浅薄了一回,“超市货。太油,PF值也不够。哎,你不是欧泊莱的FANS吗?”

    气氛实在尴尬,我说:“我走了,我去国贸。”

    他说:“我陪你逛吧!”

    我看他一眼,“算了,我要去买包,你如果去了还得给我掏钱,多冤啊!”

    他哦了一声,居然再无语。

 

    我一个人在国贸闲逛,满脑子都是他幽幽的语气、暧昧的眼神。试了好多件衣服,才从沮丧、压抑的情绪中舒缓过来。我以为曾经爱过,可是现在为什么是这样?我们之间几乎无法交流。他还是老样子,那么,是我变了?我似乎一个人走过了几万光年的距离,一回头,发现他还在原地打转。

    几年的时间,对他而言已经不会产生什么变化。可是,我却经历了从学校到社会的转变。

    曾经一度,我误以为沙宣、欧泊莱是品位生活的象征。如今,我用香奈儿、娇韵诗,他还在用欧泊莱。

    如今,我成为不折不扣的文学青年。采访了很多文化名流。每写一篇文章,都能变成铅字。文学在我心里已经丝毫没有神秘可言。并且,写作是个人的事。我觉得他们那样煞有介事的讨论、修改,实在搞笑。

    我依然追求形而上的东西。可是,我认为这是个人特质,不应该挂在嘴边。在精神上,你可以阳春白雪;但是在生活中,希望真实一些。不要耍花枪、不要做作、不要把自己陷入忧伤的文人式的悲剧情节,做真实的自己、快乐的自己。

 

    后来,我发短信问他,“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他说:“我希望我们好一辈子。如果我现在想结婚,你会考虑吗?”

    我合上电话,不做回应。在我心里,求婚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这个显然不算数。

    我想,他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我说的朋友,只不过是相对于仇人这个概念。毕竟曾经爱过,所以以往恩怨一笔勾销,不要形同陌路,也不要一直说对不起。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万万做不成了。

    如果真的还能做朋友,也就不必分手了。

    分手了还能不能做朋友?旧情人是否应该再见面?各种各样的时尚杂志已经讨论过千百遍。在这里,还是再给一个否定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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