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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巴的调控

(2011-03-31 17:57:00)
标签:

房产

丹东

地方政府

调控目标

房价

分类: 房产评论

 

                           拧巴的调控

 

    大限将至,明天是各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布截止日。众多一线城市目前依然保持沉默。而一些城市已经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则是以 “涨”为主旋律。

 

    根据“国八条”规定,地方政府应在一季度末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各地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目前仅有沈阳、丹东、榆树等二三线的40个城市发布相关数据,且大多与当地年度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挂钩,房价涨幅基本上围着10%波动。40城房价调控目标未见“降”声,且均回避“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可见地方政府对房价调控心态上的拧巴。一方面中央政府文件对各地市房价调控决心很大,一改以前的文件督促,流于表面功夫,今年将房价调控与地方官员政绩挂钩,且问责约谈“随时恭候”,让地方政府真正感受到了压力,也有了动力。另一方面,土地财政已成为地方政府税费命脉,房价下跌,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必然会引发房地产投资的观望,从而引发土地市场、土地出让的困难,由此引发的地方政府财税困难,其后果不是地方政府所能承受的。

 

    一方面是中央政府空前的政治压力,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诱惑。土地财政的压力必然让地方政府对调控房价没有动力。所以针对“国八条”规定的地方政府公布房价调控目标都是“涨”,没有“跌”,其心态可见一斑。地方政府房价调控目标主题是“涨”,其背后的潜台词是对房价上涨的支持,而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俨然成了涨价目标,会在很大程度上助长房价上涨预期。而没有“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制约,GDP的增长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成为房价上涨的“掩护”。

 

    有人问:“地方政府自身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难道又是虚设么?地方政府难道不会怕中央相关职能部门的约谈和问责么?”放心,地方政府承诺的房价调控目标一定会实现。且不说地方政府对数字的操作空间很大,就一方面不让中心城区楼盘和高端项目入市,另一方面大量让郊区项目、保障房和动迁房上市,房价均价上涨自然而然会如地方政府所愿。

 

  一个心态拧巴的政策执行者,无法真正贯彻政策的精髓。房价真正要实现稳定,房地产市场要健康发展,要标本兼治,要在根本上改变目前的财税制度,地方事权和财权相匹配;改变地方政府极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发展方式;同时将更多的财政收入用之于民,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增加市场供应量,才能真正通过市场调节房价,房价才有下跌的可能。行政手段调节市场,再多的目标设定,也只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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